艾草,被称为中华第一仙草,也是人们最早开发利用的药用植物之一,在人类文明史上有着独特的价值影响。其医学价值在《本草纲目》里已有确切记载,原文载“冰台、医草、黄草、艾蒿”也为其名,李时珍注“艾可乂疾,久而弥善,故字从乂,而名艾……医家用灸百病,故曰灸草”,是对其名称由来的一种通识性的医学解释,已被广泛认可。
本文试从《说文解字》的构字原理,对“艾”的名称及文化价值进行探讨。
《说文解字》把“艾”列为“艹”部,解释“艾”为“冰臺也。从艸,乂声”。这一解释沿用了“六书”的解字原理,把“艾”归为形声字列。后来段玉裁在《说文解字注》中又进一步引证《博物志》:“削冰令圆,举以向日,以艾承其影,则得火。”这解释了“冰台”之名源于古人将冰块削成凸透镜,聚焦太阳光,再用艾草承接其光以取火的科学原理。这一解释,从文字学的角度揭示了古人极高的生存智慧。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南阳之所以被称为“世界艾乡”,也能从文字学上找到答案。不论是《本草纲目》中说的“冰台”,还是《说文解字注》里的“冰臺”,这里都是指“艾”的别名。南召县小店乡境内考古发现的“冰台取火遗址”,既证实了“冰台”作为艾草的别名,也表明了南阳人在远古时期就利用艾草取火的事实。这也是南阳艾今天被称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文明溯源。一个按早期“艾”别名命名的“冰台遗址”还不能说明艾草之乡的正宗吗?
《说文解字》里把“艾”列为形声字,“艸”为形旁,并无争议,但作为声旁的“乂”,不发“ai”音,却发“yi”音,这又如何解释呢?
这应该从汉字最初的构字原理说起。汉字的“六书”原理是东汉许慎提出来的,基本反映了汉字原理的几种情形,学界虽有争议,却也被广泛认可。而“六书”中“象形、指事、会意、形声”有时候并非分得十分清楚,比如“教”“婚”等,就是形声兼具会意。根据最初的构字原理“以物取象”,可以表明汉字是音、形、义相互交织的场景文字,而不是符号的简单组合。以“艾”为例,形旁取“艸”无异,而声旁“乂”也有艾叶象形、会意的成分。我们再看《易经》中“爻”词的“爻”,似为两片上下交织的艾叶之形,这与早期用于占卜的蓍草有关。和艾一样,蓍草同属菊科类植物,在巫医同源的原始文明时期,艾草同样作为占卜祭祀之物,也就有了“爻”之同形的理由。
在《说文解字》里“乂”的本意是割草,引申为治理、安定、惩戒,代表着一种通过“做减法”或“修剪”来建立秩序的意思,从而引申为修正之义。而在《易经》的逻辑中,“爻”辞的作用正是为了在纷繁复杂的交互状态中,指出吉凶悔吝,从而指导人们如何治理当下的局面。从这两者联系中,蕴含着“艾”去除杂乱、回归有序的文化意象,恰恰契合了爻辞试图在混沌变化中寻求规律与安定的意图。
再回过头来说“乂”的声旁发音问题。在上古音韵学中,“艾”属疑母、月部,发音与今之“ai”声迥异。尽管古今声韵差别很大,但“乂”的发音与“ai”的发音总是无法归入一个韵部。
这就要讲到古文字造字之初是场景文字的基本逻辑。在古代中国,文字、声音与神秘力量往往是相通的。时至今日,我们面对重大发现或表示惊叹时,仍发出“哎”的声音,这也是“艾”被后来重组作为“声旁”另行构字的主要原因。因为作为场景文字的“艾”字,在大自然被最早发现可以取火、占卜、医用等种种作用,难免不会被古人叹为惊奇,自然也会发出最原始“ai”的声音,并以此定为“声”旁。至于“乂”的发音,或许也可以解释为“噫”的近音,也有表示惊奇之意。这样看来,“乂”作为“艾”字的声旁似乎就更合乎情理了。至于“艾”读“yi”音时,应为“乂”的别字,用其引申的治理修正之义,如自怨自艾中的“艾”应读“yi”音。
按照《说文解字》的构字原理,不论从形旁还是从声旁来解读,“艾”被古人视为神奇的仙草,可以说是一种合情合理的认知。乃至在后世经典中,不论是《诗经》里的“彼采艾兮,一日不见如三岁兮”,还是《孟子》中的“七年之病,求三年之艾”,乃至《本草纲目》里的种种论述,皆是对“艾”草包括医学价值在内的文化价值的寄托与传承。
综合上述的造字原理,不难看出,“艾”字绝非仅仅是对一种菊科植物的发现和命名,它更像是一个微缩的文明密码,承载着中国古人对自然、生命、健康乃至社会治理的深刻认识。因此,我们后人在对艾草功能发扬光大的同时,更不该忘却的是“艾”字本身所携带的文明基因。(于杭)
编辑:贾红英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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