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人民检察院创新“一本通”机制——变“不刑不罚”为“闭环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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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县人民检察院创新“一本通”机制——变“不刑不罚”为“闭环治理”
作者:  任华裔 汪宇堂 时国庆

  方城县人民检察院针对基层社会治理中因“不刑不罚”导致的违法者“逍遥法外”、法律权威受损的痛点,立足检察职能,主动融入县域社会治理大局,创新完善监督治理工作机制。该院编制《常见罪名不起诉案件反向衔接审查标准》(简称“一本通”),创新构建“不起诉+检察意见”闭环监督模式,以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履职实践补齐治理短板,助力职能部门依法行政,切实维护法律权威,破解基层治理堵点难题。

  瞄准治理痛点

  “一本通”提供精准“施工图”

  部分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后续行政处罚跟不上,形成“不诉即了”的真空地带。这不仅让违法者心存侥幸,更损害了法治权威与社会公平。

  困扰基层的治理难题如何破解?方城县人民检察院没有就案办案,而是主动向前一步。该院以最高检“三个善于”要求为引领,立足本地高发的危险驾驶、非法捕捞、盗窃诈骗等29类常见罪名,精心编制了“一本通”实操手册。这本手册将抽象的法律规定,转化为“行为性质、危害程度、主观过错、社会影响”等可考量的审查要素,并明确区分刑事违法与行政违法的证据标准。

  “上级指引侧重于程序,我们的‘一本通’直击实体认定难题。”该院行政检察部门的小陈介绍,这本手册为执法人员提供了“按图索骥”的指南,有效解决了过去因标准模糊导致的“同案不同罚”现象,为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供了统一“标尺”。如今,方城县同类案件处罚一致率高达98%,行政机关对检察意见的采纳率超过90%,执法公信力显著提升。

  汇聚共治合力

  开放式监督提升治理温度

  标准有了,如何让标准在执行中既保持刚性,又体现情理,从而获得社会最广泛认同?方城县人民检察院的答案是:将专业标准置于全过程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在办理柴某、冯某非法销售假药案时,起初听证代表们倾向于“从严处理”。但当他们对照“一本通”中关于“偶发性认定标准”和“相称性条款”后,一致认可了检察机关提出的“兼顾法理人情、从轻处罚”的建议。这种“听证前送达标准、听证中引导评议、听证后优化方案”的模式,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不再是简单的“见证者”,而是成为依据统一标准进行实质评议的“参与者”。

  开放式参与机制,既为“一本通”注入了民意智慧,也让每一个处罚决定经得起公众检视,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这不仅是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监督的体现,更是以法治方式服务政府职能部门“柔性治理”“精准治理”的生动实践。

  强化制度统筹

  协同机制打通部门壁垒

  “一本通”的基本特征在于动态更新和协同执行。检察官深知行刑衔接绝非一家之事,必须构建党委领导、多方参与的协同治理格局。

  为此,该院建立了“月联席通报、季同堂培训、年会商共享”的常态化制度。每当法律法规更新,如“两高两部”出台醉驾认定新标准后,检察机关第一时间协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学习,并将“吊销驾照+罚款+拘留”的叠加处罚标准增补进“一本通”,确保执法尺度准确无误。

  通过会商机制,各方已消除法律问题意见分歧20余处。如在故意伤害案件中,对“合法自愿调解协议可终结审查”达成共识,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修复了社会关系。这一“制度+手册”的模式,成功将部门间的“物理衔接”转化为高效协同的“化学反应”,为地方政府统筹各部门依法行政、提升整体治理效能提供了有力抓手。

  升级治理维度

  全链条闭环推动源头预防

  从个案纠错到系统治理,是方城县人民检察院服务社会治理的更高追求。

  该院在办理系列生态案件时,不仅依据标准精准提出处罚意见,更敏锐发现监管漏洞,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在全县百余个河湖塘设置警示牌,并通过网格员开展普法宣传,将办案效果延伸到源头预防。2025年,方城县非法捕捞案件同比下降95%,非法狩猎案件下降91%。

  从考务领域的诚信管理,到生态领域的风险防控,再到药品安全领域的农村药店台账建立,方城县人民检察院已形成“个案处理—类案规范—源头治理”的完整闭环模式。

  从破解“不刑不罚”的具体问题,到构建起“标准指引、群众监督、制度协同、源头治理”的完整体系,方城县人民检察院的“一本通”实践,核心在于将检察履职深度融入县域社会治理大局。这不仅是法律监督方式的创新,更是检察机关主动作为,以标准化、精细化、系统化的司法产品,为党委政府依法治理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的生动写照。(全媒体记者 任华裔 通讯员 汪宇堂 时国庆)


编辑:贾红英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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