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速裁调解为企业解难题 10万余元货款当庭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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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速裁调解为企业解难题 10万余元货款当庭结清
作者:  龚梅雪

  南阳网讯 (通讯员龚梅雪)日前,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速裁团队高效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法官通过精准释法、耐心调解,促成企业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庭支付货款10万余元,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2024年9月,南阳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南阳高新区某有限公司达成合作,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向对方供应教辅图书、课外读物。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按约送达货物,并开具了115000.90元的发票。可后续双方就货款结算产生分歧,经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多次催要,对方始终未支付款项,无奈之下,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将其诉至卧龙区人民法院,要求支付货款及相应利息。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迅速梳理卷宗,主动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因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争议分歧较大,初次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法官随即依法排期开庭。庭审中,被告公司辩称仅使用300本图书,剩余书籍已通知原告取回,应按实际使用量结算;原告则否认退书约定,认为被告是因资金困难恶意拖欠货款,违背诚信原则。双方各执一词,当庭调解陷入僵局。

  庭后,法官深入复盘案情,精准把握被告赌气争执的心理,及时调整调解思路。法官不再单纯劝说双方让步,而是向被告清晰释明法律规定,告知其签收货物、接收发票后,便负有支付全额货款的义务,单方主张按使用量结算无法律依据,若坚持己见将面临败诉风险,还需承担逾期利息和诉讼费用。同时,法官兼顾两家企业经营发展,劝导原告适当作出合理让步,减少诉累,推动纠纷实质化解。

  经过法官多轮调解,4月24日,双方终于放下对立情绪,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原告货款10.5万元,困扰两家企业许久的买卖合同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编辑:贾红英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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