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记者获悉,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持续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进一步释放房地产市场消费潜力,降低群众购房负担,激发消费市场活力,南阳市正式出台方案,决定于2026年1月31日至3月31日,在中心城区实施“安居南阳促消费,办证领券惠民生”活动,以真金白银的惠民举措提升群众获得感。
本次活动面向在市中心城区范围内购房的群众,凡在活动期间全额缴纳住宅房屋交易契税,并在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办理不动产权首次转移登记,均可申领消费券。申领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住房交易契税缴纳时间及不动产权首次转移登记时间均在规定时段内、契税已按规定全额缴纳完毕、不动产权证证载用途为住宅。
消费券以电子券形式通过“云闪付”APP发放,面额为100元/张,按购房人实际缴纳住房交易契税金额的10%计算(四舍五入取整至百位)。例如,缴纳契税5000元,可获500元消费券(即5张)。值得注意的是,一个不动产权证仅能申领一次,不可重复。
为方便群众办事,此次申领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17时。购房人既可持本人身份证和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到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消费券发放窗口”现场申领,也可登录“爱南阳”APP上传本人身份证、住房交易契税缴纳凭证和不动产权证书线上申领。
工作人员接到购房人申请后,将对住房交易契税缴纳凭证和不动产权证书的时效性、真实性、住房交易契税是否全额缴纳进行审核,确认符合条件后,消费券将发放至购房人指定手机号的“云闪付”账户。在核销使用环节,持券人需在2026年1月31日至2026年6月30日,在参与活动的商超、百货、餐饮、加油等实体商家消费。消费时,通过“云闪付”APP出示动态“付款码”,单笔消费每满200元即可使用1张100元消费券,且可叠加使用多张消费券,也可与商家优惠叠加。消费券仅限持券人使用,逾期未核销的自动作废,不予补发、不予延期。
为确保最大程度让利于民,相关部门全流程监管。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市税务局将设立“消费券发放”专门窗口,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将设立消费券申领咨询热线,“云闪付”平台将设立消费券核销咨询热线,确保政策落地落实。
活动特别提醒,持券人需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切勿向他人泄露付款码及验证信息等敏感信息,以免造成财产损失。严禁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不正当手段获取消费券或倒卖、套现消费券,违规者将被追回资金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安居南阳促消费 办证领券惠民生”活动公告
为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意愿、释放房地产市场消费潜力,降低群众购房负担,提升消费市场活力,南阳市商务局、南阳市财政局、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家税务总局南阳市税务局、南阳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南阳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联合在南阳市中心城区开展“安居南阳促消费 办证领券惠民生”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6年1月31日-2026年3月31日
二、活动范围及对象
南阳市中心城区范围内,于2026年1月31日-2026年3月31日期间全额缴纳住宅房屋交易契税,并在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办理不动产权首次转移登记的购房群众。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住房交易契税缴纳时间、不动产权首次转移登记时间均在本活动规定时段内;
(二)住房交易契税须已按规定全额缴纳完毕;
(三)不动产权证证载房屋用途为住宅。
三、补贴标准
1.补贴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面额为100元/张,按购房人实际缴纳住房交易契税金额的10%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取整至百位)。
2.一个不动产权证仅能申领一次,不得重复申领。
四、参与流程
(一)消费券申领、核销时间
1.申领时间
2026年1月31日-2026年3月31日下午5点。
2.核销时间
2026年1月31日-2026年6月30日。
(二)消费券申领、发放
1.申领
线下申领:购房人在办理不动产权证后,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到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卧龙区、宛城区、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四个不动产专区“消费券发放窗口”进行现场申领。购房人申领时需指定一个手机号作为唯一发放“云闪付”账户,该账户信息在申请时一并提交。
线上申领:购房人登录“爱南阳”APP上传本人身份证、住房交易契税缴纳凭证和不动产权证书进行申领。
2.发放
工作人员接到购房人申请后,对住房交易契税缴纳凭证和不动产权证书的时效性、真实性、住房交易契税是否全额缴纳进行审核,确认符合条件后,通过“云闪付”平台发放消费券。
(三)消费券核销使用
1.持券人点击进入活动页面可查询参与门店信息,在消费券核销期限内参与活动的线下实体商家扫码结算时,使用指定手机号的手机进入“云闪付”APP出示动态“付款码”,符合满减标准即可实时享受立减。消费券可与商家提供的打折、减免券叠加使用。
2.核销消费券时,持券人需将“云闪付”APP更新至最新版本,打开手机定位功能,并允许“云闪付”APP获取位置信息。
五、注意事项
(一)消费券适用于商超、百货、餐饮、加油。消费券可使用商家详见“云闪付”APP。
(二)单笔消费每满200元可使用1张100元消费券抵扣。单笔消费可叠加使用多张消费券。券额不找零、不兑现。
(三)消费券仅限持券人使用,严禁倒卖、套现。
(四)消费券逾期未核销的自动作废,不予补发、不予延期。
不动产登记咨询电话:0377-61387550
消费券核销问题咨询热线:95534
特此公告。
南阳市商务局 南阳市财政局
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国家税务总局南阳市税务局
南阳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
南阳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编辑:贾红英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上一篇:仲景宛西制药六味地黄丸六种药材全部通过GAP延伸检查
下一篇:没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