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纠错维权又纾困解难,新野县人民检察院——监督为民显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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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纠错维权又纾困解难,新野县人民检察院——监督为民显担当
作者:  张萌萌 杨彦华 高永杰

  “多亏了检察官,不仅帮我要回了本该属于我们母子的赔偿款,还解决了孩子的低保和上学问题,我也有了工作,日子终于有盼头了!”近日,拿到合理分配的丈夫死亡赔偿金,李花向新野县人民检察院的办案检察官连连道谢。这起历时多年的死亡赔偿金继承纠纷,在检察机关的精准监督与暖心帮扶下圆满解决,让陷入绝境的妇孺重获生活希望。


  时间回溯至2019年8月,一场交通事故打破了李花平静的生活。其丈夫马庆驾驶无牌照三轮摩托车与邱明驾驶的轻型普通货车碰撞,马庆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认定显示,马庆负主要责任,邱明负次要责任。骤失爱人的李花遭受沉重打击,精神恍惚住进医院,马庆后事全由其母亲肖梅操办。


  两个月后,经律师指点,肖梅携马庆继父刘林、时年1岁的孙子马鑫鑫,将邱明诉至法院,索赔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费用。经法院调解,邱明赔偿18万元,该款项全部转入肖梅个人账户。后来,李花带幼子返回湖北老家,因照看孩子、自身身体欠佳,无固定收入,赔偿金分文未得,母子俩生活陷入困顿。


  2024年9月,走投无路的李花得知检察机关可监督生效民事裁判,便以原调解书存在错误、损害其合法权益为由,向新野县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


  该院了解其困境后,第一时间启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绿色通道”,优先受理分流,交由经验丰富的检察官承办。承办检察官严谨调查核实,调阅卷宗、走访相关人员,很快发现三处关键问题:首先,李花作为马庆配偶,系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却未被列为共同原告,仅以儿子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参与诉讼,遗漏必要共同诉讼当事人;其次,刘林与肖梅2020年3月才登记结婚,晚于马庆死亡时间,且未与马庆形成抚养关系,不具备原告资格,却违规参与诉讼主张继承权;再次,18万元赔偿金全由肖梅占有,李花母子未获分文,合法权益遭到严重侵害。


  经深入审查,办案检察官认定,原审法院存在遗漏必要共同诉讼参与人、对原告身份审查不严、审判程序违法等问题,导致调解书损害李花母子的合法权益,依法需监督纠正。2024年12月20日,新野县人民检察院向原审法院发出检察建议,指出其程序瑕疵与实体错误,建议撤销原调解书并重新审理。


  检察建议发出后,该院持续跟进,与法院沟通协调、阐明法理。原审法院采纳建议,重新审理后判决撤销原调解书,判令邱明赔偿李花、马鑫鑫、肖梅各项损失共计18万元。为保障赔偿款落实到位,检察机关开展释法说理,促成赔偿金合理分配,马鑫鑫所得份额由李花代管,刘林未占有款项,各方均服判息诉。


  案件办理未止步于裁判纠正。办案检察官走访得知,李花因丧夫精神受创,独自抚养幼子无法务工。该院主动延伸检察职能,向当地政府移送相关线索,建议对马鑫鑫开展民政救济。今年8月,在检察机关的协调下,镇政府将马鑫鑫纳入低保,每月发放低保金,并协调其进入公办幼儿园就读。同时,为李花争取到社区公益岗保洁工作,让她能够兼顾收入与照护孩子。(全媒体记者 张萌萌 通讯员 杨彦华 高永杰)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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