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峡县法院公开审理失火案——以案释法 敲响清明祭扫防火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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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峡县法院公开审理失火案——以案释法 敲响清明祭扫防火警钟
作者:  李冬冬

  清明节前夕,西峡县法院将巡回审判法庭搬至该县五里桥镇稻田沟村,公开审理一起因祭祀引发的森林火灾案,百余名村民现场旁听。

  

  2025年1月16日,被告人翟某带领其侄女在上坟烧纸时,不慎引发森林火灾,火势借风迅速蔓延,直至18日山火才被完全扑灭。经查,过火面积251529m2(25.1529公顷),地类为林地。

  

  “纸灰被风卷着飞上山坡,眨眼就烧成一片,我们都扑不过来……”翟某的陈述引发村民叹息。辩护人提出翟某犯罪后主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翟某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罚。承办法官综合考虑翟某的实际情况、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结合前期到现场察看的火灾严重程度,当庭宣判被告人翟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该案及其他相关典型案例,现场开展普法宣传,向旁听群众讲解了失火烧林、烧山对生态环境的危害以及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提醒广大群众切勿在野外随意用火。同时,法院干警还现场发放了普法宣传页,结合法院近年来审结的失火罪典型案例进行普法宣传。

  

  从“事后惩治”到“源头预防”,唯有敬畏自然,遵守法律,才能避免粗心大意者“引火烧身”,西峡县法院用司法之力为青山绿水筑牢“防火墙”,让清明时节真正“气清景明”。(通讯员 李冬冬)


编辑:贾红英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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