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网讯 (南都晨报记者王朝荣)4月2日,新野县人民法院巡回审判一起因烧纸祭祀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白某经营一处秸秆回收站,王某的祖坟位于回收站内。2024年11月1日,是农历十月初一,白某的秸秆回收站发生火灾,路人发现后报警,消防部门及时赶到救援灭火。经公安部门出警调查,起火前王某到祖坟烧纸祭祀,在离开时未对遗留的火种进行妥善处理,导致遗留火种蔓延引燃草垛,将白某的草垛烧毁。双方无法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于是白某诉至法院。
庭审中,审判员张延波依法组织法庭调查,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举证、质证和辩论意见。考虑到原告白某与被告王某此前关系较好,法庭之前也多次组织过双方进行调解,有较好的调解基础,张延波以和谐邻里关系为切入点,再次对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向双方讲明法理、道理和情理。最终,双方在法庭调解下各退一步,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王某当庭履行,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庭审结束后,张延波结合该案及其他相关典型案例,现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向旁听群众讲解了火灾事故对生命财产、生态环境的危害以及因个人不慎造成失火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同时向广大群众发出倡议,倡导大家清明祭祀摒弃陋习、文明祭扫、安全祭祀,切勿在野外随意用火。
编辑:贾红英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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