赏春光感悟美好 祭英烈勤学报国——淅川县九重二中举行清明祭英烈暨春季远足活动

关注南阳网
微博
Qzone
赏春光感悟美好 祭英烈勤学报国——淅川县九重二中举行清明祭英烈暨春季远足活动
作者:  淅川县九重镇第二初级中学

  南阳网讯(通讯员 孙君会)4月2日,清明前夕,春光明媚,为了引导广大师生畅享家乡春光,感受生活美好,纪念革命先烈,培养思源情怀,淅川县九重镇第二初级中学500余名师生徒步往返22公里,赴厚坡镇八里岗剿匪烈士墓园献花祭祀,为烈士扫墓。

 

微信图片_20250402204802_副本.jpg

李雪平副校长在启动仪式上讲话

 

  下午2时许,全体参与活动的师生齐聚尚学楼前广场,举行了一个简单的启动仪式后,同学们排着整齐的队伍在各班主任和相关老师的护送下,高举鲜红的校旗、班旗,精神饱满地向着目的地迈进。

  

微信图片_20250402204959_副本.jpg

欣赏明媚春光  感受生活美好


  一路上,同学们欣赏着路边的绿树、青草,陶醉于远处田野里金黄的菜花、碧青的麦浪,心中充满了喜悦和幸福的情愫。约两小时后,大家来到了厚坡镇八里岗剿匪烈士墓园,悬挂横幅,列队、默哀,静听校领导讲话,鞠躬、献花、瞻仰英雄纪念碑,缅怀先烈革命事迹——1949年4月2日,在国民党特务的直接策划下,淅川李官桥一带以曹洛甫、宁文江为首的匪首,纠集残匪胁迫群众数千人,突然向共产党成立区政府所在地李官桥发起进攻。我方由于怕伤害群众,区政府的区干连在对空放枪警告无效后主动撤出李官桥。区政府撤出后,一面向县委报告求援,一面与土匪激战。4月5日,县独立团一个加强连前往平乱,7日午时同区政府干部六百余人,行至八里岗时,突遭数千余土匪攻击,副区长阮义亭公开投敌,重机枪、迫击炮被内奸破坏失灵,独立团陷入困境。数小时激战后,最终突围到瓦亭,但人员伤亡惨重,包括独立四营长张宝玉、教导员米庆昌、南阳专署工作组组长尚清扬、区长李文芳等在内的多达两三百革命先辈英勇牺牲……仔细阅读纪念碑碑文,大家的心头顿时升起无限的哀思、敬意,更激发胸中升腾起一股股感恩先烈,继承遗志,勤奋读书,学成报国,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的壮志豪情!

  

微信图片_20250402204917_副本.jpg

纪念仪式在墓园举行


  仪式结束后,师生们踏上了归程。单程11公里的路途,徒步行走,不少学生显得很是吃力,但他们牢记着领导、老师的教诲,深受革命先烈精神的鼓舞和激励,即使磨破了脚掌,走疼了双腿,仍坚持行走。还有同学,主动搀扶起行走艰难、走姿歪斜的同学,他们那满目的坚定、刚毅和助人的热情,委实令人感动。七一班学生范美琪说:“当走得累到双腿发抖时,我想起先烈们在战火中的冲锋,顿时涌出无限力量,坚持走完了最后三公里!”八三班学生段海波主动搀扶着脚掌磨出血泡、行走困难的六年级学弟坚持走了1.5公里并护送进教室。

  

微信图片_20250403061339_副本.jpg

黎红星副校长致辞


  晚7时许,全体师生全部归校,活动圆满结束。

  

  启动仪式上,副校长李雪平向大家宣讲了举行本次活动的目的、意义,特意强调了活动全程的安全、纪律要求。在墓园的纪念仪式中,黎红星副校长向大家简介了英烈们的光辉事迹,号召全体师生自觉主动向革命前辈学习,感恩先辈奉献,珍惜今日幸福,创造美好明天。并再次强调了返程途中的纪律、安全要求。

  

微信图片_20250403062933_副本.jpg

满怀敬意献绢花


  据悉,该校为了确保活动能够安全顺利进行,提前制定了具体方案,召开了筹备会议,对相关事宜做了详尽安排。往返途中,各路口值班老师提前到位,提醒劝诫司机避让,保护学生安全通行,尤其是各班主任和辅助管理的老师们,全程陪同学生,细心呵护学生安全往返。汗湿了衣服,累疼了双腿,却都是满脸笑容,没有一人叫苦喊累,让人看到了该校教师无私的奉献精神和满满的爱生之心。

  

微信图片_20250402204946_副本.jpg

大幅标语明主题


  该校党支部书记、校长邹会英表示,用脚步丈量信仰之路,是新时代德育教育的重要途径之一,本次活动就是一次生动实践。明天的作文课,我们要求小学部各班学生写一篇远足心得,着重谈本次远足拉练的感受;初中部学生要联系本次活动,写一篇清明祭英烈,勤学报祖国的感悟文章。

  

微信图片_20250402205028_副本.jpg

英烈精神  浩气长存  激励后人  奋勇前进


  此次活动,创新实施了“三个一”实践教育:一次远足拉练,磨练了意志坚定;一次现场教学,完成了沉浸式德育思想教育;一篇心得体会,充实巩固了德育成果。


编辑:吕超    校审:王南林    责任编辑:刘婉    监审:吕超

中共南阳市委宣传部主管、南阳日报社主办 电话:0377-63135025 13603773509

技术推广合作 QQ:69500676 290428867 法律顾问:河南大为律师事务所 毕献星 任晓

豫ICP备12012260号-3    豫公网安备411303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