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 ▎保单失效与复效观察期的风险提示
你在生活中听说过保单失效吗?听说过保单复效观察期吗?3月18日,财信人寿南阳中支的工作人员对保单失效的风险和保单复效观察期的风险进行了提示,告诉我们该怎么做才能避免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从而最大限度地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案例详情】
2021年1月,M先生在财信人寿南阳中支投保了重大疾病保险,以及附加百万医疗与小额医疗保险。2024年3月11日,由于未及时缴纳保费,M先生的重大疾病保单失效,百万医疗和小额医疗中止。在保单失效前,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曾多次提醒M先生及时缴费,并明确告知保单失效后若办理复效,将重新计算观察期(通常为90天或180天)。M先生对此表示“自己身体很好,没关系”,并未及时处理缴费事宜。
2024年3月26日,M先生申请办理重大疾病保单的复效。然而,天有不测风云,2024年5月19日,M先生被确诊为甲状腺癌且伴转移。此时,保单复效后的观察期尚未结束,因此M先生的病情无法获得保险赔付。
【风险提示】
1.及时缴纳保费,避免保单失效。保单失效意味着保障的中断,在此期间若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将无法承担赔付责任。M先生的案例提醒我们,按时缴纳保费是确保保险保障持续有效的关键。
2.复效观察期的风险。保单复效后,通常会重新计算观察期(等待期)。在观察期内,若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予赔付。M先生在复效后不久确诊甲状腺癌,但因观察期未过,无法获得赔付。因此,客户在办理复效时需充分了解观察期的相关规定,评估自身风险。
3.健康风险不可预测。M先生曾表示“自己身体很好,没关系”,但疾病的发生往往不可预测。保险的意义在于未雨绸缪,防范未知风险。即使当前健康状况良好,也不应忽视保险保障的重要性。
4.重视保险公司的提醒。保险公司通常会通过多种方式提醒客户缴费、复效等重要事项。M先生的案例中,工作人员多次提醒,但客户未引起重视。建议客户认真对待保险公司的提醒,及时处理相关事宜,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结语】
保险是风险管理的重要工具,但其有效性依赖于保单的持续有效状态。M先生的案例警示我们,忽视缴费提醒和复效观察期的风险,可能导致保障缺失,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希望广大客户以此为鉴,重视保单管理,确保自身保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全媒体记者 曹立峰 通讯员 周仁娥
编辑:多彩河南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上一篇:卧龙信用社开展“金融安全进社区”宣讲活动 筑牢防骗“防火墙” 守护百姓“钱袋子”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