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法院已经把我从失信黑名单中移除,并解除了对我的强制执行,过完年我就可以外出打工了,谢谢检察官帮了我大忙。”日前,方城县四里店镇四里店村村民张某,对方城县检察院检察官表达感激之情。
2022年6月17日,张某突然接到法院的判决书,原来法院在审理被告秦某某与原告芦某某借款纠纷一案中,发现借条上张某提供了担保并签名,认为张某应承担担保还款责任。
“我从来没有给他人提供过担保,借条上也不是我的签名。”张某并没有把已经生效的判决书放在心上。之后,芦某某申请法院对张某强制执行。
张某原本靠外出打工维持生计,自上了黑名单后寸步难行,诸事不便,并且下一步将面临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风险,他这才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多次到法院反映情况,但其已经错过了主张权益的机会,始终无果。
张某万般无奈来到了方城县检察院,负责民事检察工作的检察官听完他的陈述后,立刻从细节入手展开调查,首先依法调取了张某的户籍档案,发现借条上的名字和手机号都有疑点。为慎重起见,经张某申请,由院技术信息部门联合市人民检察院对借条上的署名进行技术鉴定。2023年11月9日,市人民检察院出具检验鉴定书,认为借条上署名与张某样本笔迹不是同一人书写。
2023年11月29日,方城县检察院就张某借条一案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书。
2024年8月5日,法院在再审前经做原告芦某某的思想工作,其自愿撤回对原审被告张某的执行申请并申请解除对张某的全部强制措施,案件已实质化解。据此,法院裁定本案不进入再审程序。(通讯员 时国庆 殷增宽)
编辑:贾红英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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