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法院:法庭“搬”进养老院 司法便民解民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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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法院:法庭“搬”进养老院 司法便民解民忧
作者:  蒋欣利

  南阳网讯(通讯员 蒋欣利)12月18日,镇平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将庭审现场搬到镇平县某养老院,巡回审理了一起养老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切实为当事人解心忧、减诉累。

  基本案情

  沈某(化名)和许某(化名)系母子关系,2021年6月,二人与原告某养老中心签订养老协议书,约定每月支付原告养老服务费900元。协议履行一段时间后,三方因服务费支付问题产生纠纷,二被告未按时支付服务费,共欠付原告服务费21600元。经多次协商无果后,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二被告支付拖欠费用。

  庭前调查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谭琨亮了解到,儿子许某在外打工,而沈某年纪较大,行动不便,二人都无法到法院参与庭审。为减少当事人诉累,依法高效化解矛盾纠纷,遂决定采用巡回审判的方式,将庭审现场搬到养老院,并通过网上庭审连线许某共同参加庭审。

  庭审现场

  庭审中,承办法官认真调查案件事实,对拖欠的服务费进行核对,查明二被告共拖欠原告服务费14700元。随后,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认真听取意见,抓住矛盾源头,有针对性地释法析理,用“情理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矛盾得到有效化解,此案顺利审结。

  优化适老诉服,传递法律温度。镇平县法院一直注重优化诉讼服务,为老年群体提供适老便利,保障老年群体诉讼权益。下一步,镇平县法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持续优化涉特殊群体诉讼服务,让司法为民的温度传递到每一个角落,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及时、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镇平法院梁琳)

  镇平县法院开展涉民生专项执行行动

  近期,镇平县人民法院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做好岁末年初根治欠薪工作,提升执行质效和群众满意度。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攻坚与人民群众生活利益密切相关的涉民生、涉农民工工资、涉工程建设等案件,推行“一次性有效执行”机制,对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人身损害赔偿款等涉民生案件进行拉网式排查,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快立快执、优先发放执行款。同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协调民政部门、社会组织积极开展社会救助,切实保障生活困难当事人合法权益。

  2024年12月28日中午12点,执行干警集结完毕,利用午间时间与老赖们开展了一场“游击战”。

  快立快执18万赔偿款一次性执行到位

  2024年8月,经镇平县法院调解,被执行人郭某应支付申请执行人张甲、张乙、张丙三人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款20万元。调解书生效后,郭某仅支付2万元,剩余18万赔偿款未按调解书确定的时间即时履行,申请人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多方走访、排查找到被执行人郭某后,执行干警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经过释法说理,郭某一次性兑付全部执行款18万元,案件高效执结。

  强力“震慑”案件顺利执结

  2024年5月,郭某某与陆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经镇平县法院判决,陆某应向郭某某支付赔偿款,但陆某一直怠于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多次组织双方进行协商,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遂准备对陆某采取拘留的强制措施。最终在执行干警的释法说理及强制执行措施的震慑下,被执行人陆某主动履行义务,向申请人郭某某支付赔偿款5万余元,该案顺利执结。

  行动首日,共拘传14人,搜查2处,执行完毕7案,执行和解3案,扣押车辆1辆,拘留1人,执行到位金额89万余元。

  民之所盼,我必行之。下一步,镇平县法院将不定时、不定点开展集中执行行动,以高频率、高强度集中执行压缩被执行人“拖、躲、逃、赖”空间,不断扩大执行战果,以实际行动为民生保障筑起坚固法律防线。

编辑:网信镇平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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