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因案施策 “以物抵债”促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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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因案施策 “以物抵债”促案结
作者:  王宪 薛怡

  南阳网讯 通讯员王宪 薛怡)近日,某建设有限公司到南阳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对法官公正高效审结、执结涉企案件,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表示感谢。


  在原告某建设公司与被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提出诉讼请求,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款及利息共计3000余万元。


  该案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依法查控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发现案涉工程中有640个地下车位尚未出售,仍在被执行人名下,立即依法将这批车位查封并开始评估拍卖。财产挂网拍卖后,因无人竞拍导致财产流拍。


  执行干警多次与双方沟通,组织双方到现场开展调解工作,最终申请执行人同意将一小部分车位给被执行人予以保留,剩余车位接受“以物抵债”。最终以“以物抵债”的方式,被执行人履行案款2940万余元。


编辑:贾红英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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