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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胡先生,在某公司购买了一份疾病险,2021年5月,被保险人因心情原因服用药物后加服白酒,后被家人发现拨打120前往医院。出院后向我司递交理赔申请,被某司拒赔,今天,富德君就来聊一聊关于责任免除的那些事儿。
所谓“保险责任免除条款”是指保险合同中载明的保险人不负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范围的条款。什么是责任免除,具体如下:
一、因如下第1至7项情形之一直接或间接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或因第1至9项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被确诊首次患本主险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轻症疾病,或者首次达到本主险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轻症疾病之疾病状态,或者首次接受本主险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手术、轻症疾病手术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1.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疾病的;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主险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故意自伤;
5.被保险人精神和行为障碍(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释义九)或患艾滋病(释义十),符合本条款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项“因职业关系导致的HIV感染”和第五十一项“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除外;
9.遗传性疾病(释义十一),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释义十二)。
发生上述第1至2项情形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投保人已交足两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第3至第9项情形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投保人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二、下列情形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给付责任:
1.被保险人殴斗(释义十三),醉酒(释义十四),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释义十五)或未遵医嘱使用管制药品(释义十六);
2.被保险人酒后驾驶(释义十七),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释义十八),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释义十九)的机动车(释义二十)。
发生上述情形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投保人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保险法》第十七条,格式条款提示与说明义务: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对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做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保险公司设置免责条款,一方面是为了控制风险,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防范道德风险,而消费者购买保险主要是为了分摊风险。如果因为忽略免责条款与保险公司发生纠纷,是保险公司和消费者双方都不希望出现的情况。富德生命人寿南阳中支在此提醒您:收到保单仔细查看免责条款,切实保障自身权益。
编辑:王鹏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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