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军人招摇撞骗 两个骗子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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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军人招摇撞骗 两个骗子获刑
作者:  王朝荣 周颖 程远景

一个网上交友,一个替人谋职,都是设局骗钱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 两个骗子获刑

  

  南阳网讯 (南阳晚报记者王朝荣 通讯员周颖 程远景)日前,方城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两起冒充军人招摇撞骗案件,两个骗子受到法律的严惩。承办法官以案释法,提醒广大群众,当所谓的“军人”提出交往、借钱时,一定不要盲目轻信,要认真核查对方的身份,如果发现可疑之处,及时向警方报案。

  

  冒充军人交友

  

  骗取女方7000元

  

  今年2月份,程某在某网络平台上冒充军人,结识女子牛某,二人添加微信好友聊天。

  

  在交往过程中,程某多次身着军装与牛某见面,并向牛某展示“三等功臣之家”等荣誉证书。

  

  取得牛某信任之后,程某以执行任务、购买装备等为由,骗取牛某7000元。牛某通过微信多次索要未果,向警方报案。4月27日,程某退还牛某6700元。随后,程某家属替程某退还牛某剩余损失。

  

  方城县人民检察院以招摇撞骗罪对程某提起公诉,程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在公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并在庭审中认罪认罚。方城县人民法院以程某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

  

  冒充军人为他人谋职

  

  骗取对方11万余元

  

  2021年1月份至2022年10月份,李某使用微信昵称“细水长流”“Y”,分别冒充“某集团军某处参谋”“某集团军1号”,以帮助侯某调动工作为由,骗得侯某多次向其转款,共计115468.9元。案发前,李某退还侯某10万元。侯某报案后,公安机关于2024年1月20日以涉嫌诈骗罪对李某立案。案发后,李某退还侯某剩余款项。

  

  方城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方城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判决李某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缓刑2年。


编辑:贾红英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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