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阳网讯 (南阳晚报记者王朝荣 通讯员姜燕)“太感谢了,这笔钱我要了8年,是你帮我要了回来!”日前,唐河县人民法院桐寨铺法庭通过“判后答疑+释法析理”的方式,促使赵某履行了判决义务,收到被拖欠8年的货款后,李某向承办法官连声道谢。
自2016年起,赵某在李某经营的布匹店里批发布料,通过现金、转账等方式支付了部分货款,剩余货款迟迟未支付。由于货款拖欠时间长达8年,且来往账目如同乱麻,双方对货款金额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李某诉至唐河县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赵某支付17376元货款。
在庭审中,李某表示,赵某仅支付了部分货款,尚欠17376元货款未结清。赵某辩称,相关货款已经全部结清,而且多给了李某2213元。针对这笔“剪不断、理还乱”的“糊涂账”,双方争论不休。
承办法官一边安抚双方当事人情绪,一边仔细梳理案情,找准争议焦点。在多次调解未果后,法庭根据证据规则,结合证人证言、来往账单、录音摘录与案件事实关联程度,依法认定李某与赵某之间确实存在买卖合同法律关系,基于查清的事实,判决赵某向李某支付货款13976元。
宣判后,承办法官结合案情实际,围绕证据采信、裁判理由、法律适用等方面,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最终,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判决结果。在承办法官的督促下,赵某履行了判决义务,这笔长达8年的“糊涂账”就此彻底解决。
编辑:贾红英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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