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口路过行人,宠物狗冲出去就咬 主人担责 赔偿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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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口路过行人,宠物狗冲出去就咬 主人担责 赔偿1000元
作者:  王朝荣 高雁鸿

  南阳网讯 (南阳晚报记者王朝荣 通讯员高雁鸿)日前,宛城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宠物狗伤人引发的纠纷,伤人宠物狗的主人刘某一次性赔偿伤者潘某1000元。

  

  今年4月份,16岁女孩潘某路过刘某家门口时,刘某饲养的宠物狗突然冲出来,将潘某咬伤。潘某到医院接受治疗,花费医药费700余元。治疗结束后,潘某及其家人多次与刘某协商,要求刘某赔偿相关医疗费用,但双方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潘某诉至宛城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刘某赔偿其相关损失。

  

  宛城区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向刘某送达了应诉手续及传票,但开庭时刘某未到庭应诉。

  

  承办法官刘琳瑜认为,该案事实清楚且标的较小,可以采取缺席判决的方式予以结案,但如此一来,无法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于是,刘琳瑜安排书记员单海东拨打电话联系刘某,耐心、细致地向刘某讲解关于饲养动物的法律法规。经单 海东释法明理,刘某同意调解并支付赔偿款。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刘某以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潘某赔偿款1000元;潘某在收到赔偿款后,撤回对刘某的起诉,这起纠纷圆满化解。

  

  案件调解成功后,刘琳瑜提醒刘某,饲养宠物给日常生活带来很多快乐,但饲养人的不规范行为,会造成宠物伤人、扰民等问题,进而引发诉讼。作为饲养人,在饲养宠物时,一定要严格遵守关于饲养动物的法律法规,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和损失。


编辑:贾红英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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