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阳:“一老一小”三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提高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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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南阳:“一老一小”三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提高啦
作者:  张玲

“一老一小”三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提高啦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开始确认


  南阳网讯 (全媒体记者张玲)记者12月4日从南阳市税务部门获悉,一年一度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从本月起开始确认。目前,个人所得税App首页已经更新,即日起可以填报。

  据了解,纳税人应于每年12月1日~31日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2024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一定要在本月内完成,申报完成后,次年可进行退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婴幼儿照护七项。值得一提的是,自今年1月1日起,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现行每孩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也就是说,每个孩子从出生到完成学历教育,其父母每个月可以在税前扣除2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其中,独生子女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

  如果家里有孩子,或者父母有一方年满60岁,还没有填报享受“一老一小”扣除,可以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者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享受。已按原标准填报享受“一老一小”扣除的,9月起,信息系统会自动按照新标准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在申报的时候,信息系统自动按照新标准进行扣除。如果之前已经缴过税款了,那么在以后月份会进行抵减。如果到12月份仍然没有抵减完,会在2023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时候享受退抵税。

  另外,记者了解到,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中的“老人”,是指年满60周岁的父母,或者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周岁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与此同时,税务部门第一时间推出落实举措,及时进行征管信息系统升级,通过个人所得税客户端向已填报三项扣除纳税人精准推送,确保纳税人能够及时按照新的标准享受扣除。具体操作时,需要下载并打开个税App,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模块进行操作。


编辑:徐冬梅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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