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县法院:法官上门调解,货款当场履行

关注南阳网
微博
Qzone
唐河县法院:法官上门调解,货款当场履行
作者:  姜燕

  南阳网讯 (通讯员姜燕)10月10日,唐河县法院立案庭法官李琳通过上门寻找被告,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被告现场履行货款,双方矛盾得以圆满化解。

  

  2023年8月,被告王某在原告李某处购买面粉用于日常销售,购货后未支付货款,原告多次催要未果,后诉至法院。

  

  10月7日,承办法官李琳受理该案后,通过查阅案卷材料,认为该案事实清楚,争议不大,有较好的调解基础,便第一时间联系双方了解具体情况,但根据原告提供的联系方式一直无法联系上被告。为高效化解该起纠纷,10月10日,李琳带着书记员,联系好原告,一起到被告户籍所在地寻找,在多方打听寻找下,终于找到了被告,李琳便当场积极同被告沟通,向其释明法律,讲明利害关系,耐心劝说被告诚信履约,积极配合,被告表示愿意支付所欠货款并当场把现金支付给原告。

  微信图片_20231010155159.jpg

  图片为法官跟当事人核对欠款当场兑现交付。


  “我以为这钱要打水漂了,没想到立案3天就拿到了现金,效率真高!”原告拿着现金感激地说道。

  


编辑:杜增波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相关内容

中共南阳市委宣传部主管、南阳日报社主办 电话:0377-63135025 13603773509(微信同号) QQ:1796493406

技术推广合作 QQ:69500676 290428867 法律顾问:河南大为律师事务所 毕献星 任晓

豫ICP备12012260号-3    豫公网安备411303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