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县应急管理局积极开展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 确保救助资金春节前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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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召县应急管理局积极开展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 确保救助资金春节前发放到位
作者:  孙龙龙 朱春露 卞滋坤

  南阳网讯 (通讯员孙龙龙 朱春露 卞滋坤)10月15日,南召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2023—2024年度南召县受灾群众冬春救助人员信息核实工作。

  

  “冬春救助工作关系受灾群众切身利益,是兜牢民生底线、防止因灾致贫返贫的重要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南召县应急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坚决落实救助主体责任,强化保障力度,细化救助标准,早部署、早谋划、早安排,扎实推动本年度冬春救助工作取得实效。”

  

  据南召县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冬春救助工作通过“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确定救助对象,即本人申请或者村(居) 民小组提名、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公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审批四个步骤,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同时,对于老年人、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的重病患者等特殊受灾困难群众,本人办理申请手续困难的,各地应主动将其列为救助对象,主动开展救助工作。

  

  南召县应急管理局精准确定冬春救助对象,并分级分类建立需救助人员台账,及时将因灾遭受临时生活困难等各类受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精准掌握需救助人员、资金和物资等需求,确保应救尽救。此外,要求各乡镇要深入基层,做好冬春救助人员的调查、统计、核定等工作,确保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根据“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原则,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工作规程,对已确定的救助对象实施救助。并在前期摸排划分确定各类需救助对象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确定救助具体标准,对受灾特殊群体的救助,要注明实际情况,视情提高救助标准。积极做好因灾遭受临时生活困难的各类受灾群众救助,重点关注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救助需求。

  

  冬春救助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优先安排落实救助资金。认真履行灾害救助主体责任,切实强化本级款物保障力度,对本年度受灾严重地区、原深度贫困地区可根据实际救助需要,加大倾斜支持力度。对于本年度冬春救助资金量大、救助任务重、工作基础薄弱的地区,点对点开展指导帮助,确保救助时效。

  

  随着天气逐渐转凉,受灾群众保暖取暖等基本生活需求日益迫切。南召县应急管理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模式,确保在冬春救助资金下达后,在春节前全部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把党和国家的温暖传递到每一位受灾群众的心坎上。

  


编辑:杜增波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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