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印发《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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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印发《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
作者:  杨万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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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印发《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

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大美南阳


  南阳网讯 (全媒体记者杨万里)9月15日,记者从南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暨“利剑”行动动员部署会上获悉,南阳市印发《南阳市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努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南阳。

  《方案》提出,到2025年,南阳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6.5%,重污染天数比例低于0.8%,力争实现空气质量二级达标。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80%以上,劣V类水体和县级城市、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丹江口水库陶岔取水口水质持续稳定达到Ⅱ类。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方案》确立了突出抓好生态环境质量“十大行动”——城市空气质量提升进位行动、交通运输清洁行动、能源绿色低碳发展行动、工业行业升级改造行动、黑臭水体消除行动、美丽幸福河湖建设行动、南水北调水质安全保障行动、农业绿色发展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行动、环境监管能力提升行动等。


编辑:徐冬梅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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