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镇平县的李女士保险意识强烈,不仅自己购买了国寿福重大疾病保险和国寿如E康悦百万医疗保险,还作为投保人为家人购买了国寿福重大疾病保险。2023年7月,李女士感觉身体不适,遂前往医院检查治疗,被确诊为甲状腺癌。在出院后,李女士在中国人寿镇平支公司工作人员协助下提交了理赔手续。最终,李女士不仅自己获得重大疾疾病保险金100000元和医疗费10281.44元,同时豁免其为家人购买的其他保单的后续保费228022.06元,减轻了家庭经济负担,家人也能继续拥有保障。
“保费豁免权益”,堪称为“保险上的保险”。
豁免,顾名思义,就是免除。保费豁免权益,则是指在保险合同规定的缴费期内,投保人或被保人达到豁免责任范围内某些特定的情况(如身故、残疾、重疾或轻症疾病等),投保人不用再缴纳后续保费,保险合同仍然有效的一种保单权益。
保险中常见的“保费豁免权益”可分为两种,一种叫被保险人豁免,另一种叫投保人豁免;李女士这次豁免保费就是投保人豁免。
据中国人寿镇平支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巧妙利用“保费豁免权益”,不仅能够让一个家庭的风险屏障搭建得更加牢固,而且能够大大提升家庭保障计划的性价比。
特别是用“夫妻互保”搭配“保费豁免权益”,会颇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举个例子,孙先生和李女士是夫妻,互相给对方投保一份“国寿福”,并且每份保单都附加一份“国寿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那么,如果其中一人不幸罹患合同中载明的重大疾病,则两份保单未缴纳的后期保费都可以免除,但保单中的保障仍然有效。
所以保费豁免相当于为您的保单再加了一份保险,是保险中一种人性化的功能。因此我们建议在为家庭投保保险时,附加一份投保人保费豁免,构建一个完美的防火墙,中国人寿也会积极宣传,让更多的家庭拥有全面的保障。(通讯员王耀辉)
编辑:周俊含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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