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司法厅印发《关于通报表扬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优秀人民调解员的决定》,我市人民调解工作4名个人、8个人民调解委员会、16名人民调解员榜上有名,荣获表彰!
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
殷玉存 方城县司法局小史店司法所所长
尚 政 镇平县司法局基层工作指导股股长
高步芳 淅川县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股长
刘 准 桐柏县司法局基层与社区矫正工作管理股股长
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
南阳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南阳市宛城区五里堡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
南召县白土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西峡县丁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镇平县曲屯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社旗县潘河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
唐河县城郊乡人民调解委员会
邓州市赵集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员
袁 爽 南阳市宛城区茶庵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唐 峰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王艳丽 南阳市卧龙区梅溪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张宴铭 南召县皇后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杜云川 方城县券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王 静 西峡县回车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曾显志 内乡县赤眉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李 杨 内乡县王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杨 恒 淅川县马蹬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闻士英 社旗县唐庄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郭永淼 唐河县城郊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支海博 新野县城郊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刘义江 桐柏县城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王康浩 新野县汉华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张玉庭 南阳市高新区百里奚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张永安 邓州市孟楼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2023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是我省司法所建设“强基创优三年行动”提升年,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紧围绕纵深推进“三零”创建,深入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和《河南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不断完善县、乡、村三级调解网络,持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全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切实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今年以来,南阳市司法局指导各县(市、区)司法局组织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和广大调解员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深化“三零”创建“践行‘枫桥经验’助力平安河南”人民调解等专项活动。4月份,联合市公安局、市信访局在西峡县召开“警司访+”多元预防调处化解工作现场会,会议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建立社会矛盾纠纷“警司访+”多元预防调处化解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对各部门参与社会矛盾纠纷“警司访+”多元预防调处化解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明确了司法所与派出所、信访机构的工作沟通机制、“吹哨”预警机制、联动联调机制,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化解的“南阳模式”,以更“接地气”的方式推动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截至目前,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和广大调解员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2000余件,其中参与调处“警司访+”相关案件1850件。
下一步,南阳市司法局将继续指导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和广大调解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大司法行政”理念,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不断丰富和完善一站式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主渠道、主力军作用,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努力打造更多具有南阳特色的“枫桥经验”,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化解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干部、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向受到表彰的个人和组织学习,以他们为榜样,牢记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南阳、法治南阳做出积极贡献,奋力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编辑:赵若雨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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