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法院:发出涉刑案件《家庭教育令》 督促父母“依法带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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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法院:发出涉刑案件《家庭教育令》 督促父母“依法带娃”
作者:  高尚 程远景

       南阳网讯 (通讯员高尚  程远景)“你们作为孩子的父母,未尽监护职责,在家庭教育中存在缺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相关规定,本院责令你们依法积极正确履行监护职责,重视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培育,更好帮助子女健康成长……”


       8月29日,方城县人民法院集中宣判两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四名未成年人因分别犯聚众斗殴罪、抢夺罪获刑。随即,方城法院向四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令》,督促监护人正确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积极引导孩子回归征途。

      在审理过程中,方城法院发现两起案件的未成年被告人匡某某、徐某某、黄某某、赵某某辍学较早、受教育程度低、行事冲动、法治观念淡薄,都存在家庭管教缺失问题,其监护人忙于生计,对其日常生活中暴露出的不良行为未加以及时管教,未尽到监管职责和照顾义务,放任其与社会不良人员交往,最终导致他们走上了犯罪道路。

  

       宣判后,方城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对两起案件的被告人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令》,责令监护人承担起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多关注孩子心理状况,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帮助孩子改过自新。


编辑:杜增波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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