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非法集资任重道远,典型案例警醒民众——
守住钱袋子,这些套路要远离
6月15日,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日活动在市民服务中心南广场举行。
6月15日是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日,今年的主题是“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6月15日,记者走访南阳市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选取一些典型案例,帮助民众有效识别名目繁多的非法集资套路,清醒认识非法集资的危害。
内部集资 并不牢靠
我市某置业有限公司在中心城区和某县城开发房地产项目,施工过程中因资金不足,以15‰~40‰的月利率,向内部职工、投资公司和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约2.9亿元,民间借贷涉及400余人,后该公司资金链断裂。
2015年9月,由市公安、住建等相关单位组成工作专班,律师和审计人员参与,进驻该公司开展工作。工作专班按照相关工作流程,约谈公司负责人和重点集资中介人,公开选出群众代表,无偿提供法律援助等。为了保证项目继续施工,经过多方努力,2016年9月,在工作专班的监督下,该公司与集资户代表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同意该公司拟定的资产、资金兑付两种方案,事情得到初步解决。
注册公司 高息融资
镇平县的何某先后注册成立了3家公司,在公司经营过程中,由于资金短缺,便指示财务人员姚某、林某、张某等人以月息1分、1.5分为诱饵,非法吸收社会公众存款2500多万元。
该案发生后,镇平县成立专案组,组织公安局、检察院、人行等部门密切合作,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负责对高额利息进行清查和追缴。研究制订清退方案,采取以息抵本方式化解债务,对参与集资的所有集资户均采取以息抵本方式进行处理,在扣除已领取的利息的基础上确定其与何某的债权。经多方努力,该案综合兑付比率90%以上。
高息引诱 骗人投资
镇平县的潘某自2009年起,以做生意为名,采取高息引诱、入股分红的手段,骗取他人投资,获得资金后,拆东墙补西墙,将大部分资金用于偿还前期投资和高息,其余资金用于购买豪车和挥霍,给他人造成3900多万元的巨大经济损失。案发后,潘某因犯集资诈骗罪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13万元。
案件结案后,镇平县在全县范围内以该案为典型,宣传非法集资存在的巨大危害,使广大人民群众对非法集资带来的恶果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和震慑作用。
非法集资 坑了多人
某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南阳分公司自2013年成立以来,以某俱乐部房产作抵押,进行非法集资,在我市融资3600多万元,参与人员达189人。
2015年案发后,辖区警方冻结某俱乐部房产一处,根据集资户诉求,为确保南阳全体客户的合法权益,通过自救的方式将该公司的房产整体出租收益租金。2016年2月,在征求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负责处理该案件的工作专班制订了集资户自救方案。
牢记忠告 避免上当
有关人士提醒广大市民,要牢记以下忠告,避免上当受骗。
不留名。不随意填写调查问卷,不点击陌生链接,不在空白合同上签字,不对陌生人谈及真实个人信息和家庭情况,包括姓名年龄、电话住址、银行账户、家庭成员等。
慎参加。不随意根据传单、电视广告指引参加线下养生讲座、健康体检、拍卖换购、抽奖兑换、旅游参观等可疑活动,不贪图免费礼品,不接受免费服务。
不轻信。不要相信“保本高息”“稳赚不赔”等投资承诺,勿轻信虚假宣传,防范非法集资活动。
不动心。不参加“购物返本”“消费返利”等购物活动,切忌“捡漏”“占便宜”心态,选择正规投资渠道,守好自己的钱袋子。
慎付款。不要轻易付款转账,在作出任何款项支付决定之前都要三思而后行。
不拖延。发现上当受骗后,一定要留存相关证据,及时报警,以防延误公安机关破案的黄金时间。(全媒体记者 张玲 文/图)
编辑:徐冬梅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上一篇:记者走进南阳市防诈中心,听民警讲述骗子招数,教你与骗子“隔空过招”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