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5)6月15日是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日,本报选取一些典型案例警醒民众—— 守住钱袋子,这些套路要远离
作者:  张玲

编者按

615是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日,今年的主题是“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当天,本报记者走访市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选取一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帮助民众有效识别名目繁多的非法集资套路,清醒认识非法集资的危害性,为百姓筑牢金融安全“防火墙”。


高息融资2.9亿元  不料资金链断裂

我市某置业有限公司在中心城区和某县城开发房地产项目,施工过程中因资金不足,以15‰-40‰的月利率,向内部职工、投资公司和社会公众募集资金金额约2.9亿元,民间借贷涉及400人左右,之后该公司资金链断裂。

2015年9月,由市公安、住建等相关单位组成工作专班,律师和审计人员参与,进驻该公司开展工作,及时搭建公司与群众联系沟通的平台。工作专班按照相关作流程,约谈公司负责人和重点集资中介人,公开选出群众代表,无偿提供法律援助等工作措施。由于该公司涉及众多业主、安置户、农民工等群体,情况非常复杂。为了保证项目继续施工,经过多方努力,于2016年9,在政府工作专班监督下,该公司与集资户代表最终达成一致,同意该公司拟定的资产、资金兑付两种方案,最终该案件“起死回生”,没有演化为恶性刑事案件,群众的财产安全“艰难渡险”。


非法融资12.4亿元 嫌疑人被批准逮捕

这是一起典型的非法融资案例,希望能给市民警醒,擦亮眼睛,切勿相信高息的陷阱。

成立于2007年的某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以多单位通过口口相传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存款,利息从月息1.5分到4分不等。经审计,共向社会公众2962户吸收存款约12.4亿元,目前尚有约5.1亿元未兑付。

该案件于2014年10月立案侦查,20158月,市公安局组建该公司涉嫌非法集资案件侦办专案组,抽调精干警力,对该案件实行集中侦办。对该案件主要犯罪嫌疑人赵某,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其实施刑事拘留,取保候审,20159月检察机关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批准逮捕。对其他涉案人员已实施控制措施。该案件涉案金额巨大,群众损失严重,可以说是“血的教训”

 

高息融资2500万元 被判徒刑四年半

镇平县的何某自1999年以来先后注册成立了三个公司,在公司经营过程中,由于资金短缺,何某指示财务人员姚某、林某、张某等人以月息1分、1.5分为诱饵,非法吸收社会公众存款共计2500多万元元。最终何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

该案发生后,辖区镇平县专案组积极应对,组织县公安局、检察院、人行等部门密切合作,从公安经侦大队、人行、法院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案组,负责对高额利息进行清查和追缴。研究制定清退方案,采取以息抵本方式化解债务,首先对参与集资的所有集资户均采取以息抵本方式进行处理,在扣除已领取的利息的基础上确定其与何某的债权。经多方努力,该案综合兑付比率达90%以上,但这样的幸运不可能总是降临到集资群众头上。

高息融资任挥霍 结果被判二十年

无独有偶,镇平县的潘某自2009年起,以做生意为名,采取高息引诱、入股分红的手段,骗取他人投资,获得资金后,拆东墙补西墙,将大部分资金用于偿还前期投资和高息方面,其余资金用于购买豪车和挥霍,给他人造成3900万余元的巨大经济损失。最终潘某因犯集资诈骗罪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十三万元。

重判重罚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案件结案后,镇平县组织召开全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推进会,发放了系列宣传材料。在全县范围内,以该案为典型,宣传非法集资工作存在的巨大危害,使广大人民群众对非法集资带来的恶果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和震慑作用。

非法集资3600万 百余市民损失大

某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南阳分公司自2013年成立以来,以某俱乐部房产作抵押,进行非法集资,在我市融资3600多万元,参与人员多达189人。

2015年案发以来,辖区警方冻结某俱乐部房产一处,据集资户诉求,为确保南阳全体客户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降低全体客户的资金损失,通过自救的方式将该公司的房产整体出租收益租金。2016年2月,在征求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负责处理该案件的工作专班制定了集资户自救方案。

工作专班按照相关精神,在确保体育俱乐部房产权益不受损失的前提下,最大限度争取该资产的保值增值,维护集资群众的权益,95%的集资户同意并通过了该方案。目前该案件集资群众也仅仅是艰难自救,处境困难情况可见一斑

远离非法集资  六条忠告要牢记

“不留名”。不随意填写调查问卷、不点击陌生链接、不在空白合同上签字、不对陌生人谈及真实个人信息和家庭情况,包括姓名年龄、电话住址、银行账户、家庭成员等。

“慎参加”。不随意根据传单、电视广告指引参加线下“养生讲座”“健康体检”“拍卖换购”“抽奖兑换”“旅游参观”等可疑活动,不贪图免费礼品,不接受免费服务。

“不轻信”。不相信“保本高息” “稳赚不赔”等投资承诺,勿轻信虚假宣传,从主体资格、营销方式、互联网网址、收款账号等方面全面辨识是否属于非法集资活动。

“不动心”。不参加“购物返本”“消费返利”等购物活动,切忌“捡漏”“占便宜”心态,选择正规投资渠道,守好自己的“钱袋子”。

“慎付款”。不要轻易付款转账,不与银行、保险从业人员个人签订投资理财协议,在作出任何款项支付决策之前都要“三思而后行”。

“不拖延”。在发现问题后一定要留存相关证据,及时报警,不要等待、拖延,以防延误公安机关侦查抓捕和追赃挽损的黄金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