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一棵树,亲属起隔阂,法官以案释法——
山茱萸林里的巡回审理
4月22日,西峡县人民法院双龙法庭,到太平镇松树门村巡回审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
原告张某系被告蔺某亲弟媳,且两家为隔墙邻居。去年11月9日上午,张某与蔺某因一棵山茱萸树的归属权发生纠纷,随后发生肢体冲突,张某脖子及面部受伤。同年12月27日,公安机关依法对蔺某行政拘留四日。双方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张某将蔺某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医疗费及各项损失。
双龙法庭受理此案后,经过前期调查和庭前调解,法官很快找到了双方矛盾症结所在,蔺某认为原告张某在公安机关处理纠纷过程时态度坚决,未达成和解,导致自己被行政拘留,因此心生不满拒不赔偿。考虑到这起案件属于典型的亲属、邻里矛盾纠纷,如果采取巡回审理方式可以起到很好的普法教育效果,于是法官决定到案发地进行巡回审判。
4月22日9时,在太平镇松树门村的一处山茱萸林里,庭审准时开始。在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结束后,法官以弥合亲情、化解矛盾为出发点进行调解,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耐心开导,引导双方打开心结、互谅互让。由于双方分歧较大,在确认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后,法官依法当庭作出判决,要求蔺某于十日内赔偿张某各项损失3175.2元。
庭审结束后,法官对原被告进行了判后答疑,并对围观群众进行以案释法,结合实际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民法典》关于侵权责任纠纷的相关规定,还向群众发放了相关宣传页,现场解答群众咨询。在一旁的被告蔺某在听到法官的释法后,主动向法官表示愿意当庭履行,法官通过微信接收蔺某转账后,当场将全部案款转至原告张某账户,案件得以圆满结案。(通讯员 王晶雅)
编辑:徐冬梅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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