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网讯 (通讯员徐晨)“账户上的投标保证金已悉数退还给原投标企业,期间产生的利息也已全部上缴给县财政局,非常感谢县委巡察组的工作,这笔保证金滞留在账户上对我们来说也是个负担。”日前,西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人告诉笔者。
在十三届西峡县委第五轮巡察中,负责巡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县委第三巡察组工作人员发现,该单位在接收企业投标保障金的账户内有83.79万元的保证金长期滞留。
“根据有关规定,为防止投标人违约等情况出现,在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需要预先缴纳一定的投标保证金。”巡察组工作人员介绍,这笔钱一般是在中标合同上传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造成滞留的原因,主要是招标人(代理机构)因各种因素未上传中标合同、发出退还指令,或是投标人账户信息变更,未能成功退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人向巡察组解释道。
了解情况后,县委第三巡察组报经县委巡察领导小组批准,将投标保证金退还作为巡察期间“立行立改”事项,督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限期整改到位。接到整改通知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集中清退工作专班,全面梳理任务清单,优化简化资金退还流程,及时退还了巡察组发现的沉睡资金83.79万元。
同时,县委第三巡察组督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建立滞留保证金催办制度,提倡以电子保函方式代替投标保证金,防止保证金滞留问题死灰复燃。
编辑:杜增波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上一篇:南召窟窿山发现金矿
下一篇:西峡县委第六巡察组:“三个结合”做深做细巡察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