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县交通运输局:“柔性执法”打造良好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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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召县交通运输局:“柔性执法”打造良好营商环境
作者:  杨冉

  南阳网讯 (通讯员杨冉)3月28日上午,南召县交通执法大队接到南召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抄告,S234线皇后乡伏龙潭段三家企业利用边沟排放污水,影响了该路段的中修铺油作业。南召县交通执法大队皇后超限站站长带队了解现场情况,对涉事的三家企业负责人宣讲了利用边沟排放污水的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六条、第七十七条规定,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鉴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并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及时改正。最终,南召县交通执法大队结合各级优化营商环境、“首违不罚”等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该涉事主体负责人表示,对于这次“柔性执法”感受到了政府对企业的信任和帮助,今后会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并严格遵守,履行好市场主体责任,切实推动营商环境优化。


编辑:杜增波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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