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网讯(全媒体记者于晓霞)3月13日,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对部分公积金贷款政策予以调整,助力更多群众安居乐业。
记者了解到,南阳市此次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的核心内容为“一降四提”:“一降”,即降低了购买二套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由原来的“不得低于网签备案合同房屋总价的 30%”降低为20%。“四提”,一是提高了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贷款额度,贷款额由原来的“不得超过网签备案合同房屋总价的70%”提升到80%;二是提高了购买二手住房贷款额度,贷款额由原来的“不得超过契税完税凭证房产计税价格的70%”提升到80%;三是提高了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贷款额度,贷款额由原来的“不得超过支付工程建设费用的增值税发票应税金额的70%”提升到80%;四是提高了抵押住房价值额度。抵押物为单元商品住房的,贷款额由原来的“不得高于评估现值的 70%”提升到80%。
编辑:徐冬梅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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