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路上的“检察担当”
——聚焦内乡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内检实践”
近日,内乡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办公室内,一场讨论正在进行着,检察干警围绕如何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世界生物圈保护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工作发表各自意见。
近年来,该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用力用心用情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成功开展了符合内乡实际的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内检实践”。
聚焦党的领导
保障监督权威性
“坚持党的领导”是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顺利开展的关键。该院主动把公益诉讼工作融入县委工作大局,高水准运行、高层次推进。坚持重大案件、重要专项活动及时向县委报告、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争取上级支持,破解办案中的难点堵点难题。
2019年,在办理内乡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王某等人在恐龙蛋化石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试验区内非法建设6栋别墅,该院及时向县委主要领导请示,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汇报,引起高度重视。经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在县政府的统筹指挥下,组织13个部门200余名执法人员,对违建别墅依法进行拆除。
为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该院多次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争取人大大力支持。2021年5月,内乡县人大常委会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强和监督支持检察建议工作的决定》。2021年5月,在该院推动下,该院与县纪委监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衔接的规定》,对履职不力、失职失责人员进行问责,情节严重的以职务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3年来,该院共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公益诉讼工作8次,制定相关制度3项;对落实公益诉讼检察不力的行政单位追责5人。
聚焦急难愁盼
保障案件多样性
内乡县灌涨镇等11个生活污水入河排污口均未建污水处理厂,百姓反响强烈。
2020年4月至5月,该院组织干警与县河长制办公室、节水办结合,对全县入河排污口水质进行检测,找准排放不达标排污口,向该县生态环境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最终督促生态环境部门向县政府报告,争取财政支持,分批次建设了污水处理厂。
该院以回应百姓急难愁盼为突破口,找准检察工作与民生民利需求同步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在服务保障公共利益中彰显“检察担当”。重点聚焦生态环境保护、饮水安全等领域深入开展工作,确保公益诉讼检察全覆盖、无死角,让百姓真切感受到检察守护就在身边。
3年来,该院立案调查各类公益诉讼案6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2份,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16件。
聚焦公益合力
保障纵横联动性
该院坚持上下联动、内外联动、军地联动“三联动”一体化办案模式,形成公益合力,破解办案难题。加强与上级检察机关的沟通协作,及时汇报,提供线索,积极配合,主动作为,促成案件快立快办。
2022年7月,公益诉讼人员在办案中发现该县两个行政部门怠于履职,造成7家违法企业伪造国家印章,骗取环评,违法占用耕地100多亩建设厂房。该院遂向两个行政单位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对7家企业进行依法处理。目前,7家环评已被撤销,涉嫌伪造国家文件印章罪的7名嫌疑人已被移送公安机关侦查。
为获取更多案源,该院建立了“公益诉讼检察+刑事+案件管理”一体化协作机制,在刑事案件中寻找有价值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让公共利益保护最大化。今年与相关部门配合发现线索16个,立案15件。
聚焦落实到位
保障办案实效性
该院在办案中发现,该县自然资源局对20家矿山企业办理审批手续时,高达520万元的土地复垦费未预存,致使国有财产流失,矿山地质生态未恢复治理。
该院依法向内乡县自然资源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催缴土地复垦费和矿山治理恢复基金。
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后,办案人员多次到行政机关了解工作进度,指导依法行政,严格落实到位,及时将520万元土地复垦保证金和环境恢复治理基金收缴到位。
该院注重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的实效性,敢于出击,持续监督,针对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认真开展“回头看”,精准做好“后半篇”文章,督促检察建议落到实处,确保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免受损失。
3年来,该院共开展“回头看”30余次;跟踪监督拆除违建20余处,拆除违法社区直饮水站47处;修复矿山12处,督促嫌疑人交纳生态环境赔偿金580万元,补植复绿1000亩。(通讯员 王永强 吴姗怡)
编辑:徐冬梅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上一篇: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治宣传进校园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