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隐瞒精神病史:婚姻关系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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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隐瞒精神病史:婚姻关系被撤销
作者:  于欢

  南阳网讯 (全媒体记者于欢)女方在婚前未如实告知男方身患精神疾病,婚后病发这可咋办?11月3日,新野县人民法院通报一起撤销婚姻纠纷案,判决撤销婚姻关系返还结婚彩礼。

  据介绍,大伟与小红(均为化名)经媒人介绍认识后确立恋爱关系,媒人曾经告知大伟,小红的大脑曾受过刺激。婚前小红表现一切正常,之后双方登记结婚。婚后不久,小红病犯,经医院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大伟遂以小红婚前隐瞒不宜结婚的重大疾病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依据民法典之相关规定,判决撤销二人的婚姻,并要求小红及其代理人返还彩礼。

  法官经过审理认为,小红患有精神分裂症,属于医学上影响结婚和生育的重大疾病,且小红未能证明其在婚前如实将患病情况告知原告,大伟请求撤销婚姻关系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彩礼部分应当按照婚约财产纠纷处理。遂判决撤销大伟与小红之间的婚姻,小红及其代理人于判决生效十日内返还原告彩礼。


编辑:徐冬梅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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