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9月1日起,居民身份证替代老年人优待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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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9月1日起,居民身份证替代老年人优待证
作者:  赵明禄

  南阳网讯 (全媒体记者赵明禄)9月1日起,河南省实行居民身份证替代老年人优待证政策,持有老年人优待证或本人居民身份证的老年人,同等享受本省和当地相应的优待政策与服务等。

  近日,河南省老龄办下发《关于做好以身份证替代老年人优待证工作的通知》,贯彻落实《河南省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实施方案》和“放管服”改革的有关要求,减轻老年人负担,提高行政效能,促进老年人优待政策落实,自2022年9月1日起,在河南全省启动以身份证替代老年人优待证工作,各级政务服务单位不再受理老年人优待证办理服务。


编辑:徐冬梅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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