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是第22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知识产权这些 “红线”千万别踩
4月26日是第22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2021年度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这些案例,有的涉及商标权、著作权,有的涉及不正当竞争,本报挑选部分案例解读,希望广大消费者和市场主体能够通过这些案例,规范行为,不要越过法律红线。
商标误导消费者 侵权企业赔了20万元
2020年10月30日,河南仲景药业公司以镇平某公司侵害其“半月清”“半玥清”商标权为由起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该案审理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仲景药业撤诉后,镇平某公司又对仲景药业的商标权进行侵权,引起本案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仲景药业的商标系文字商标,使用的“半月清”“半玥清”是臆造词,具有区分商品来源的识别功能。镇平某公司未经许可,在同一类商品上使用与仲景药业商标近乎相同的商标,容易导致消费者误认,其上述使用行为已构成侵权,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且镇平某公司在承诺停止侵权后又违反协议继续实施侵权行为,过错明显,遂判决镇平某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仲景药业损失20万元。
攀附知名字号 五家企业被判赔偿
南京同仁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名称和字号“南京同仁堂”被评为“中华老字号”。2021年11月,该公司以南阳五家企业未经允许在产品上使用“南京同仁堂”字号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起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五家企业未经许可,擅自在其产品的外包装上突出使用有一定影响的“南京同仁堂”字号,构成不正当竞争,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经法院释法析理,五家企业停止侵权并与南京同仁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达成停止生产、销毁侵权产品,赔偿损失的调解协议。
制造假酒包装 非法获利受重罚
2020年以来,李某某在家中自行加工茅台酒、五粮液酒包装,并销售出价值89030元的假酒包装。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某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擅自伪造、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并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其行为已经触犯刑律,应当以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法院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89030元,赔偿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6万元。
商店门头招牌 慎用他人商标
2021年7月,欧普照明公司发现西峡县某批发部店铺门头上使用了“OPPLE 欧普照明”字样,认为侵犯了其商标权,遂提起侵权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西峡县某批发部擅自在店铺门头使用“OPPLE”“欧普照明”等标识,以批发零售灯具为经营范围,销售的产品与欧普照明公司涉案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相同,公众容易误认为两者之间存在特许经营、加盟、专卖等特定商业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对欧普照明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害,应承担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的责任。法院判令西峡县某批发部停止侵权,并赔偿欧普照明公司损失2.3万元。
播放盗版影片 侵犯他人著作权
2020年1月起,尚某某开始在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某公寓经营影咖,向顾客播放盗版电影。至2021年3月,影咖经营数额为15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尚某某以营利为目的,开设私人电影院,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放映发行其电影,违法经营数额合计15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遂判处被告人尚某某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售卖冒牌白酒 副食店惹上官司
“泸州老窖”商标、“泸州”商标的商标注册人为泸州老窖公司,“泸州老窖”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2021年4月,泸州老窖公司在南阳某副食店购买特曲白酒两瓶,经比对侵权物品为“泸州老窖特曲”白酒,案涉商品酒盒的顶部突出使用了与“泸州”商标相同的标识,酒盒的正面突出使用了与“泸州老窖”商标相同的标识。泸州老窖公司出具鉴定证明书,公证购买的白酒系假冒泸州老窖公司注册商标之产品。
法院经审理认为,泸州老窖公司系“泸州”“泸州老窖”注册商标的权利人,依法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南阳某副食店销售的被诉侵权产品使用了与泸州老窖公司相同的商标标识,构成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害,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遂判决南阳某副食店停止侵权,赔偿2万元。(全媒体记者 于欢)
编辑:徐冬梅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上一篇:万警助万企 | 淅川县公安局马蹬派出所深入淅川县丹江大观苑开展走访排查,努力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