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网讯 (全媒体记者于欢)“原来买卖银行卡是犯罪行为啊!”3月8日下午,当法槌落下,站在巡回法庭上的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刑。方城县人民法院举行巡回审判进校园活动,为该县第五高级中学的师生送上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当天审理的是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件。2021年7月起,在明知是犯罪所得款项后,被告人杨某为获取经济利益,帮助“老张”寻找愿意出售自己银行卡的人,他通过王某等人收购何某、凌某(另案处理)等人银行卡。后在山东滕州市区某宾馆内,其按照“老张”的指示,使用何某、凌某等人银行卡将方城县59名被害人被骗资金共计623044元转移。
编辑:徐冬梅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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