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驻村第一书记张中华 漫天雪飞扬 入户问寒忙

关注南阳网
微博
Qzone
南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驻村第一书记张中华 漫天雪飞扬 入户问寒忙
作者:  苏龙沛

南阳网讯 丁庄村位于唐河县昝岗乡政府所在地正南7公里处,北依清水河,南有杨湾河穿村而过。全村辖19个村民小组,9个自然村,地域总面积15.5平方公里,984户4078人,耕地面积7038亩,人均耕地1.74亩。


微信图片_20220130172238.jpg


微信图片_20220130172244.jpg


微信图片_20220130172249.jpg


2021年9月,南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干线公路养护科副科长张中华受中心党委委派,担任唐河县昝岗乡丁庄村驻村第一书记。上任伊始,为尽快熟悉丁庄村“家底”,把丁庄村情况掌握得彻底一些、摸索得清楚一些、了解得深入一些,张中华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己任,他走访村民小组1000户余次,掌握全村低保户162户295人、财政低保兜底47户47人、残疾人147人,为乡村振兴开展针对性帮扶积累了大量民生数据。

为深入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在掌握丁庄村“家底”后,张中华结合村情民情,虎年春节来临之际,积极向中心党委汇报,与联系帮扶单位南阳市眼科医院、唐河县农业发展银行共同为村民们送来了棉衣4O件、棉被110床、大米3010斤、干面条72箱、鸡蛋17箱、食用油1250斤,春联88幅、挂历40套。

为把有限的爱心物资送给最需要的困难群众,不落一家、不掉队一人,张中华会同丁庄村“两委”反复商量,1月23日召开了由党员、村民代表参加的冬春救助慰问专题会议,对全村984户4078人逐户逐人研判,建立专项台账,最终确认132户困难群众、党员作为今年的救助对象(其中脱贫户85户166人),确保困难群众、党员不愁吃、不愁穿,让他们度过一个祥和快乐的春节。

我是驻村第一书记,这是我应该做的!”这是张中华说得最多的一句话,每次和中华书记走访,他对待群众不是亲人胜似亲人,每走访一不是嘘寒问暖就是鼓励孩子好好读书,夯实学业功底,考个好大学,找个好工作,减轻家庭负担,改变生活质量,丁庄村村支书白振军

漫天雪飞扬,入户问寒忙。张中华带领着驻村工作队员和丁庄村”成员,以最快的速度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困难群众家里。

1月27日,入夜,雪越下越大,这样的降雪,对于农业生产固然是好事,但村幸福大院几年纪较大的老人怎么办,身体怎么样?想到这,中华书记怎么也睡不着,久久不能入眠,他看了看手机,已经是凌晨1点,他还是忍不住给包村干部利景强打了个电话,第二天一大早,天寒地冻,他们就为村幸福大院11名老人送去了过冬棉被棉衣、米面油等生活用品,提前给老人们拜年,祝愿老人们身体健康。

秦堂自然村留守孤寡老人薛卷营患有脑梗后遗症,视力残疾三级。儿子薛建东在贵阳市做外卖骑手,在外就地过年,既避免旅途感染风险,又减少了支出。电话中,儿子劝说薛卷营在家一定要注意好身体,在村里干点力所能及的工作,政府送来的米、面、油及春联等物质要舍得吃、舍得用,有什么困难第一时间联系村委及驻村工作队。薛卷营激动地对儿子说,过年对联写的好“致富政策顺应民意 阳光大道彰显党恩”,困难群众能过上今天的幸福生活,衷心感谢党的好政策。

薛庄自然村脱贫户白振顶的儿子白景文2021年12月20日从河南工程学院放假回到丁庄,主动居家隔离14天,期间两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1月4号隔离结束后,他积极申请疫情防控志愿者,在村防疫点值班,向群众发放防疫和禁售禁燃烟花爆竹宣传彩页,通过微信群告知群众返乡政策。白景文说,大学期间享受“雨露计划”4000元/学年,党和政府的帮扶政策真是深入心坎。现在有机会为村里做点贡献,心里很踏实,宣传禁售禁燃烟花爆竹,为实现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零发生”目标,尽自己的一份责任。“双禁”活动即减少污染,又净化空气,移风易俗,弘扬社会正能量。

在薛庄自然村脱贫户陈洪恩家,干净如洗的猪舍,6只膘满肥胖的生猪明年春天就能出圈上市。50多岁的陈洪恩说,他作为昝岗乡一名公益岗人员,每月领取750元考核工资,自觉参与“六乱六清”宣传,把自家小院打理好,是为了带动周边农户,激发大家抛弃陋习,养成良好生活卫生习惯,一起打造干净整洁有序文明的农村人居环境,以崭新面貌迎接虎年春节的到来。

止目前,中华书记带领驻村工作队员已为丁庄9个自然村困难群众送去了节日的慰问品,他们冒着雨雪为群众们送去的,不只是简单的物资,更是对困难群众美好生活的祝福,让困难群众度过一个温暖的冬天,使困难群众真正成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享有者。


编辑:胡叶樵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中共南阳市委宣传部主管、南阳日报社主办 电话:0377-63135025 13603773509(微信同号) QQ:1796493406

技术推广合作 QQ:69500676 290428867 法律顾问:河南大为律师事务所 毕献星 任晓

豫ICP备12012260号-3    豫公网安备411303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