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两起酒后闹事典型案例——
过年啦,千万不要贪杯惹祸端
新年的脚步近了。过年,自然离不开酒。凡事有度,过犹不及,无论是亲朋聚会还是同事聚餐,饮酒一定要适量。
1月28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两起饮酒过度引起的悲剧,提前为大家敲响警钟。
朋友聚会
酒后持刀致一死一伤
2021年农历正月初五中午,殷某来到邻居黄某家喝酒。其间,聊起殷某的兄弟小王(化名)时,黄某父子情绪激动,仗着酒胆扬言要杀害小王。随后悲剧发生,黄某持刀致小王死亡,殷某受伤。
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黄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项经济损失共计5万余元。
本案承办法官刘乐表示,道德底线不能触碰,法律红线更是不能逾越,酒后冲动行为不能成为违法犯罪行为的挡箭牌。随着法治社会的发展,纠纷解决方式呈现多样化,切勿一时冲动酿成悲剧。
家族聚会
酒后冲动获刑十年
2021年农历正月初三,朱某三兄弟及家人一行十多人上坟祭祀祖先,中午到同族小叔小伟(化名)所开的生态园饮酒吃饭。其间,在讨论家族爷爷的丧事操办时,朱某兄弟间发生争执。朱某将餐具砸坏后,一行人离开。小伟及其妻子、母亲追出责问时,朱某等人返回饭店,顺手拿起路边的树枝、石头等,开始殴打小伟一家三人及饭店员工小雷(化名)。围观劝阻的群众也遭殴打,处警过程受阻挠。小伟被殴打后,因重度冠心病急性发作,倒地昏迷,在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
该案经法院审理后,被告人朱某三兄弟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10年、7年不等有期徒刑;另外多名被告人分别构成寻衅滋事罪和妨害公务罪,分别被判刑。各被告人共同赔偿被害人家属70余万元。
本案承办法官刘子国表示,春节期间应注意适度饮酒,切勿酒后头脑发热,寻衅滋事,更不能对执法警察动手、阻碍警察执行公务,触犯法律。(全媒体记者 于欢)
编辑:徐冬梅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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