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两起酒后闹事典型案例—— 过年了,可别贪杯惹祸端
作者:  于欢

1月28日,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两起酒后闹事典型案例——

过年了,可别贪杯惹祸端

本报记者 于欢

盼望着,新年的脚步近了,过年的传统,自然离不开酒。凡事有度,过犹不及,无论是亲朋聚会还是同事聚餐,饮酒一定要适量,因为饮酒后冲动发生的惨案不在少数。

1月28日,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的这两起过年期间因饮酒过度酿成的悲剧,再次为大家敲响警钟。

酒后冲动持刀

致一死一伤

本来就是一场春节期间正常的酒席,如果都没有喝多,也许一切都不会如此……

2021年2月16日(阴历正月初五)中午,殷某来到邻居黄某家喝酒。期间,聊起殷某的兄弟小王(化名)时,黄某父子俩情绪激动。酒后,几人在黄某家院内喝茶醒酒,黄某父子俩仗着酒胆扬言要杀害小王。虽然说者无心,但小王听说后跟着殷某来到两个村小组交界的十字路口,黄某父子也先后赶到。随后悲剧发生,黄某的儿子冲上去打了小王一拳,黄某持刀戳了小王一下,致使小王当场倒地,后黄某又将殷某脖子划伤。案发不久,小王在被送往医院抢救途中死亡。

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黄某酒后持刀刺击他人,致一人死亡、一人受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决黄某建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项经济损失共计5万余元。

法官说法:

本案承办法官刘乐告诉记者,道德底线不能触碰,法律红线更是不能逾越,酒后的冲动行为不能成为违法犯罪行为的挡箭牌。随着法治社会的发展,纠纷解决方式呈现多样化,切勿因一时冲动造成悲剧的发生。

家族聚会酒后冲动闹事

故意伤害获刑十年

家长里短的家务事本来就说不清,若放在酒后讨论,那更是道不明。希望这个典型案例能给人警示。

农历正月初三,朱姓一家叔伯兄弟、妯娌、孩子们十多人上坟祭祀祖先,中午来到同族小叔小伟(化名)所开的生态园饮酒吃饭。由于在讨论家族爷爷的丧事操办时,兄弟间发生争执。朱某将餐具砸坏后,一行人离开。

小伟及其妻子、母亲郭某见状赶紧追出责问缘何砸东西。朱某等人遂返回饭店顺手拿起路边的树枝、石头等开始殴打小伟一家三人。饭店员工小雷(化名)听见争吵声从饭店出来,也被阻拦并被推到墙上。

根据判决书描述,酒后的殴打现场混乱不堪,直到把小雷打倒在地。围观群众刘某、阚某等人见事态愈加严重,便对朱某一行人进行言语劝阻,反遭对方殴打。而饭店老板小伟在被殴打期间,因重度冠心病急性发作,倒地昏迷,被亲属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

随后,公安机关在出警的过程中遭到这群酒后无德人的持砖威胁与拉拽质问。在对涉案人员进行传唤时,被告人家属仗着人多势众,通过撕扯、拉拽、推搡、围堵等方式阻挠民警执法,不配合警方的工作,对前来维持治安的警察进行拳打脚踢,直到增援警力赶到后才将涉案人员带回公安机关。该案发生在春节期间,又是在景区,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案发后,各被告人共同赔偿被害人家属70余万元。

该案经法院审理后,被告人朱某等三兄弟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3人十年、七年不等有期徒刑;另外多名被告人行为分别构成寻衅滋事罪和妨害公务罪,分别被判刑。

本案承办法官、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刘子国表示,市民在过年、过节、聚会和聚餐前,最好能与亲朋好友达成共识,不过量饮酒、不强行劝酒。其次,在饮酒过程中,自己要有节制,做到心中有数,不可贪杯。如发现同桌人员有醉酒现象,应立即停止劝酒,并在散席后,安排亲友送其回家。必要时,将醉酒人员送往医院治疗,切不可放任其自行离开。法官提醒市民,春节期间应注意适度饮酒,酒后不要头脑发热,酒后滋事,更不要对执法的警察动手、阻碍警察执行公务,切莫因此触犯了法律。喝酒要适度,切勿因贪杯而做出傻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