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实施重型货车限行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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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实施重型货车限行的通告
作者:  南阳市人民政府

南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在全市实施重型货车限行的通告

〔2022〕1号


  为有效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我市空气质量,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实施重型货车限行。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2022年1月30日—2月20日,2022年3月1日—3月13日。

  二、限行区域

  全市行政区域内道路禁止通行。

  三、限行规定

  (一)限行时间内,禁止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燃油燃气货车上路行驶。

  启动应急强化管控时,禁止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重型燃油燃气货车、燃气公交车上路行驶。

  (二)不受限行措施限制的车辆:

  1.纳入移动源白名单车辆可在本市通行。

  2.电动货车等新能源货车可通行。

  3.本市内高速过境车辆不受限行限制。

  (三)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公安交警部门将通过电子监控抓拍和交警路检路查进行曝光和处罚。

  四、限行期间本市原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2022年1月28日


编辑:徐冬梅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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