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网网评 | 用法律管住广场舞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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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网网评 | 用法律管住广场舞噪声
作者:  陈向阳

用法律管住广场舞噪声

陈向阳


  12月1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在记者会上说,噪声污染防治法拟对广场舞扰民等现象进行规制,对拒不改正的个人,可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12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已由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自明年6月5日起施行。

  近年来,广场舞因其亲民、接地气,受到越来越多群众的追捧。然而,广场舞衍生出来的噪声污染和扰民问题,让“烟火气”失去了边界感,又令很多人避之不及。广场舞的“烟火气”和“边界感”何以并行不悖?

  作为门槛较低的一项业余集体活动形式,广场舞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公益性,体现着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群众生活满意度,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指标和象征。但随着广场舞群体越来越庞大,一些弊端和矛盾也显现出来。噪声扰民就是其中横亘在大众生活中的一道坎,让广场舞这种健身娱乐活动从“公益”滑向了“公害”。

  广场舞噪声扰民,是我国快速城市化进程中公共空间供给与部分市民公共意识冲突的问题。事实上,这些年来对其治理并不缺少规则,无论是国家层面的立法,还是各地出台的规定、条例,从音量、时间到场地等方面规范广场舞活动,不可谓不细致,也取得了一定效果。但由于治理公共场所娱乐健身噪声扰民的规定散布在多个法律法规中,涉及众多部门,往往因为“九龙治水”而事倍功半。

  民生无小事,特别是广场舞扰民这样持续多年引发争议的问题,更直接关系着广大群众的幸福感。化解这一矛盾,最好的办法是法律手段,法律是成文的道德,不仅具有规范群体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更能在出现争议时一锤定音、定分止争。通过立法解决广场舞噪声扰民的问题,既保护民众在公共场所锻炼娱乐的权利,又为这样的权利划定了边界,不至于让这样的权利影响其他居民。每个人在行使自己自由的时候,不能妨碍他人的自由。法律对人的行为进行约束,恰恰是在保障所有人的自由。从这个意义上说,用法律为广场舞噪声“消音”,确立规矩,十分必要。

  立法规范广场舞,这只是第一步,接下来还需要法律得到准确的落实。一方面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规范开展广场舞活动,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通过限制地点、限制时段、限制音量等方式,把广场舞对居民生活的影响降至最低。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和相关管理机构要积极行动起来,既要保障广场舞群体的权益,又要为周边居民营造安宁的生活环境,对越过道德底线、挑衅法律法规的,必须严格执法。

  广场舞的“韵律美”,需要被大众看见,但广场舞的“边界感”,也需要适时构建起来。我们期待完善的法律法规出台,也希望看到有关部门和居民落到实处的行动。相信在大家的齐心协力下,广场舞将不再是“扰民舞”,一定能“舞”出文明新风,被更多人所接受。


编辑:徐冬梅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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