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念歪了“经”
杨青晓
这几天,餐饮市场好不热闹。
这不,“逍遥镇胡辣汤”刚消停,“潼关肉夹馍”又粉墨登场,大有让人眼花缭乱之势。
这次,这个来自陕西潼关县叫“潼关肉夹馍协会”的,不仅有备而来,而且胃口更大,直接把全国多地使用“潼关肉夹馍”的小吃店、快餐店给告了。目前有300多个开庭公告,涉及河南、广东、上海、福建、吉林、内蒙古、贵州等地的店铺,可谓遍及全国。
这个协会的吃相有多难看,大家不妨来看一看。洛阳一家开了33年的小吃店,就因为卖的肉夹馍有“潼关”二字,协会说侵权了,发来传票,要店主赔偿三至五万元,如果继续使用“潼关肉夹馍”,必须一次缴纳99800元加盟费!开口就是十来万元,这不是想要店主的老命么?!更让人惊诧的是,协会还委托律师跑到一家使用“潼关肉夹馍”的小店,先是狮子大张口,要人家赔偿五万元,见店主不理,接着又说给个优惠价,赔一万八千元,眼见要钱无望,最后索性说:赔五千元吧。
这吃相,既贪婪又狡诈。这哪里是维权,分明是在“诈钱”!
中国美食,举不胜举;地方名吃,更是数不胜数。在人们的意识里,潼关肉夹馍是陕西的特色美食,不是哪一家独有,正如武汉热干面、沙县小吃、北京烤鸭、南京盐水鸭、兰州牛肉拉面等众多特色美食一样,都是历史形成的,并非今日首创,这种特色美食的名号,也更不可能为某个协会所独创独有。
那么,“潼关肉夹馍协会”凭啥把“潼关肉夹馍”据为己有,它的底气从何而来?原来,协会是仗着注册的“潼关肉夹馍”商标,四处发函告状。但真相并非如此。据报道,协会注册的是方便食品的分类,并且协会所告的小吃店,并没有使用协会的商标图案,只是店名与产品名称中有“潼关肉夹馍”字样而已。事实上,商标名称与商标是两个概念,岂能混淆视听。协会以为有了自己的“潼关肉夹馍”商标,就可独占“潼关肉夹馍”这个名号,这不是扯虎皮拉大旗,又是什么?据最新消息,陕西省潼关县政府已介入调查此事,这侵权索赔的背后有无猫腻,相信很快会有公论。
地方小吃属于所有人。愿这样的荒唐闹剧,别再重演,也愿某些行业协会或社会组织,别总是动歪心思,更别念歪了“经”,还是把心用到正道上,多为行业发展做好事办实事,千万不要以法律的名义,谋一己之利,扰乱市场秩序。
编辑:徐冬梅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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