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盔”,3天3800人!南阳交警提醒:再犯,请扫码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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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盔”,3天3800人!南阳交警提醒:再犯,请扫码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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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中心城区交警全员上路,对发现的各类非机动车交通违法从严查处。自11月12日中心城区启动非机动车交通秩序严管整治及提升驾乘人员头盔佩戴行动以来,3天时间,3800人受罚。



查处现场 交警向市民宣传戴头盔


11月15日上午7时40分,正是交通高峰,在城区孔明路与明山路交叉口,几名交警正在向电动车驾驶人宣传戴头盔的好处,督促未挂牌的电动车车主挂牌。记者在这个路口观察了半个小时,发现70%的电动车已经挂牌,骑电动车自觉佩戴头盔的约30%,骑乘人员都佩戴头盔的不足10%。


上午8时23分,一辆电动车从路口逆行过来被交警拦下。驾驶人没戴头盔,也没意识到自己逆行了。交警拿出二维码,让驾驶人扫码,将此次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在“非机动车文明交通劝导平台”上。一位戴头盔路过的市民见交警正在劝导电动车驾驶人戴头盔,现场帮助交警普法,他说前段时间他的同事骑电动车出事故,因为戴了头盔,身体虽然受伤,但头部得到很好的保护,他倡导所有电动车骑乘人员都要戴上头盔。


违法行为人 扫码记录自己违法行为


“针对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我们对非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平台进行升级,开发了‘非机动车文明交通劝导平台’小程序,违法行为人第一次被查到,需要扫码进入小程序,把自己的违法信息记录到小程序上,第一次给予警告处罚,如果下次被查处,就需要在小程序上选择处罚方式接受处罚了。”正在路口执勤的交警拿着一个二维码告诉记者。


记者扫码进入小程序发现,里面设置了与非机动车有关的五种交通违法行为,交通违法行为人对应选择后还需要选择接受哪种处罚措施。在小程序里,有五种处罚措施供选择,分别是:把自己的违法时间、违法行为、违法地点编辑成一句话发微信朋友圈集赞30个;抄写文明公约;观看5分钟交通安全警示视频且充当交通志愿者20分钟;未戴头盔者由家属送头盔或自取头盔至现场;接受处罚。


交警两封信 提示驾驶电动车文明出行


非机动车交通秩序严管整治及提升驾乘人员头盔佩戴行动启动已3天,昨日,市交管部门印发“致广大电动车驾驶人的一封信”和“致广大家长朋友的一封信”,倡导市民驾驶和乘坐电动车时,都要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车不得加装篷伞,严禁酒后驾驶电动车;电动车通过没有信号灯路口时,转弯的电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穿过马路时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确保安全;杜绝高危违法,电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做到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不争道抢行和不随意变道。家长要以身作则,主动佩戴头盔,给孩子作好榜样。公安交管部门将在路面严查电动车驾乘人员未按要求佩戴头盔的行为,采取相应惩戒措施,还将定期在学校门前抽查头盔佩戴情况。




编辑:赵若雨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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