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网网评 | 伤人的车篷不能留
评论员 杜增波
近日,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联合城管部门在市中心城区开展电动车违规加篷拆除行动,对非法营运三轮车加装的车篷现场进行拆除,对私自加装车篷的两轮电动车喷涂标识,要求限期拆除。
电动车安装车篷、遮阳伞会影响骑行人手部活动和电动自行车操控灵活性,更会危害他人的人身安全。对此笔者深有体会,在笔者头盔镜面上至今还留有电动车篷角留下深深划痕。据交管部门统计,2020年度,全市共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一般程序交通事故4700余起,造成98人死亡,2600余人受伤;2021年1-6月份,全市共发生涉及电动车自行车一般程序交通事故2441起,造成71人死亡,3500余人受伤,严重威胁着市民出行安全。
显而易见,却视而不见。部分市民却并不理解,在遇到交警执法要求拆除违规加篷时各种推脱,认为挡风罩可以抵御风雨,是季骑行必备品。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中明确规定: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在电动车上加装雨伞或雨棚属于对非机动车外形尺寸的改变,属于违法行为。作为一名交通参与者,我们应该以更积极、更主动的态度认真对待,主动配合交警执法,及时拆除私自加装车篷。杜绝安全隐患,呵护生命安全。毕竟,我们要快,也要安全,行稳才能致远。
知风之自,知微之显。从市委市政府近期出台的一系列电动车治理举措,到张仲景医药文化节签约项目突破1400亿元等多个项目推进,让笔者深切感受到南阳在朝着绿色崛起、美丽富民,加快高水平建设新兴区域经济中心,奋力打造河南省副中心城市上大跨越发展。有关部门在管理和服务上深下工夫,切实维护广大市民的利益。所有市民更应当把“安全才能回家”视为一种宝贵的精神财富,凝结成大家一起来共同追求的安全意识。
编辑:杜增波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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