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整治进行时 |
非机动车交通违法
线上线下同曝光
南阳网讯 (全媒体记者徐蕾)非机动车逆向行驶、越线停车、闯红灯、乱穿马路……10月21日,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利用“南阳交警”微信公众号、街头大屏幕,对电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引导市民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
10月21日,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民警走上街头,对发生在城区的非机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进行抓拍,并上传至“南阳交警”微信公众号上进行曝光。记者看到,市区人民路与张衡路交叉口的大屏幕,在滚动播放抓拍到的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据了解,为加大曝光力度,交管部门把城区十字路口的大屏幕也利用起来,系统自动抓拍发生在十字路口的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并同步在路口的大屏幕上进行曝光。
2021年7月1日起施行的《南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明确规定:驾驶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不进入机动车道等禁止非机动车通行的道路;在未设置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不逆向行驶,不违规载人、载物;通过交叉路口、人行横道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礼让行人;驾乘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应当佩戴安全头盔。
交管部门提醒,每一位市民都是文明城市的形象大使,大家的一举一动都代表着南阳的文明程度,希望广大市民能够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从自身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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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十元罚款:(一)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的;(二)醉酒驾车的;(三)驾驶时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的;(四)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超过规定速度行驶的;(五)自行车、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的;(六)驾驶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具有助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对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可以约束至酒醒;对自行车、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的,除给予罚款处罚外,还应当责令其拆除加装的动力装置并予以收缴。
编辑:徐冬梅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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