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网讯 (全媒体记者张玲 通讯员贾耀河)8月8日上午,南阳市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员工到南阳市公安局卧龙区公安分局,感谢民警帮助其公司挽回8万余元的经济损失。
4月27日,卧龙区公安分局接到南阳市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报警电话,称公司员工任某侵占公司83900元,且联系不上他。接警民警于4月28日受理该案件,并于5月26日以挪用资金案立案查处。
经查,自2017年12月至2019年1月,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销售客户孙某、张某、李某三人以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汽车;贷款金额分别为6万元、5.39万元、5万元;该三笔贷款由公司专员任某经办,贷款金额已于购车时由专门办理贷款的公司转到任某名下银行账户。但任某仅在2019年转到公司账户8万元,直到2020年6月剩余8.39万元仍未还给公司,公司对任某停职处理,至报案时钱未还给公司,公司也联系不上任某。
民警在查清事情经过后,立刻进行摸排走访,于7月10日成功将犯罪嫌疑人任某抓获。任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将侵占的8万余元归还给公司。目前,犯罪嫌疑人任某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已移送起诉。
编辑:徐冬梅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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