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案件“终本”不终结 财产线索核查不停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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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案件“终本”不终结 财产线索核查不停歇
作者:  何延玉 赵倩 魏旭倩

     南阳网讯 (通讯员何延玉 赵倩 魏旭倩)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不懈努力规范完善执行程序,细心核查财产线索,圆满执结一起历时多年的程序“终本”案件。5月11日上午,申请人周某昌将一面印有“不懈努力十几载,感谢法官终执结”的锦旗送到了执行法官张新军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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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送锦旗

  

       这是一起拖欠广告费纠纷。宛城区法院于2003年作出判决,被告陈某印和陈某亮需给付周某昌50940元广告费。判决生效后,周某昌因被告不履行赔偿义务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院穷尽调查措施未能找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而申请人周某昌也未能向法院提供有效财产线索和准确的住所,只能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以来,宛城区法院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以群众利益为出发点,能动执行。负责恢复组执行干警张新军对历年来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中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等原因导致无法继续执行的案件进行线索核查,建立台账,一旦发现线索,立即依职权予以恢复执行。


  在本次“终本”案件核查工作中,核查到被执行人陈某印的银行卡内有足额财产。执行法官立即恢复执行,对其银行账户进行冻结。同时,依法向陈某印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要求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陈某印得知银行帐户被冻结后,主动联系执行干警,安排其亲属到法院进行解决。


  5月8日,陈某印的亲属主动来到宛城区法院执行局,代其履行了54204元的执行款。至此,该起历时18年的拖欠广告费纠纷案圆满执行完毕。


  执行干警张新军立即通知周某昌前来领取执行款,周某昌听到消息后十分激动,在领到执行款的第三天,便为执行干警送来锦旗。

  


编辑:张优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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