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网讯 (全媒体记者吕文杰)2月25日,南阳市召开全市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新闻发布会,南阳市公安局介绍了禁售禁放工作有关情况。
今年以来,南阳市公安机关牢固树立“炮声即警情”责任意识,严格履行公安机关对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职责,主动担当、积极作为,集全警之力、凝全警之智,持续落实落细工作措施,强力推进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及“打非”行动,2月11日至2月22日,全市公安机关共办理非法运输、储存、经营烟花爆竹案件828起,刑事拘留4人,行政拘留673人,收缴烟花爆竹6529箱(件);查处违规燃放行为846起,批评教育1370人,收缴烟花爆竹折合749箱(件),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农历除夕、春节、正月十五等重点控制时段,全市公安机关基层派出所、社区警务室,积极会同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分工包片,看死盯牢,确保每个街道、每个社区、每个家属院、每栋居民楼、每个重点部位都有网格员、信息员,切实加强实时管控。在全面加强楼群大院、村(社区)管控的同时,以巡特警、交警、治安警为主力,在主要干道、次干道增加巡逻力量、延长巡逻时间,加强对社会面的巡逻控制,及时发现、制止违规燃放行为;对群众举报的违规燃放行为,从快从严予以查处。
南阳市公安机关治安部门紧密结合“一村(格)一警”“五零”平安村居创建活动,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开展全面排查工作,切实提升发现、消除此类安全风险隐患的能力;对工作中发现的烟花爆竹储存“黑仓库”“黑窝点”, 追源头、查流向、捣窝点、消隐患,进行全链条摧毁、打击。今年以来,依法对非法储存、经营烟花爆竹的桐柏县朱某、社旗县赵某某、西峡县吴某和吴某某四人予以刑事拘留。
发布会上,公安机关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相关处罚规定进行再次明确:对个人违规燃放的,由公安机关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处100元至500元罚款,违犯治安管理法规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行政拘留。
编辑:张优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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