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文明南阳 共享南阳文明 | 南阳市贯彻落实《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专项活动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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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建文明南阳 共享南阳文明 | 南阳市贯彻落实《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专项活动启动
作者:  张曦

共建文明南阳 共享南阳文明 | 

南阳市贯彻落实《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专项活动启动

提升文明素养  添彩城市文明


  南阳网讯 (全媒体记者张曦)1月11日,贯彻落实《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项活动在南阳市正式启动。该市将通过广泛学习、宣传教育、规范管理等方式推动《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进一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

  据了解,《条例》共五章五十三条,主要规定了政府部门、相关单位、公民等主体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的责任,对公共秩序、市容环境卫生、交通出行、社区、乡村、校园、家庭、生态环境、经营、旅游、网络、绿色健康生活、社会互助等方面进行了文明规范和促进保障,同时明确媒介监督以及单位和个人对不文明行为劝阻、投诉、举报的权利,并对有关不文明行为设置了处罚条款。《条例》已由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在本次专项活动中,南阳市各单位将广泛运用电子屏、宣传栏、内网、办公系统等载体,广泛宣传《条例》,不断提高知晓率。党员干部、道德模范要争做贯彻执行《条例》的表率,做到带头遵守、带头践行。各单位要把学习贯彻《条例》纳入单位文明创建工作,强化文明行为日常管理,实现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制度化、常态化。在中心城区,宛城区、卧龙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要与公安、城管、卫健、文广旅等职能部门联合开展文明交通、文明旅游、爱国卫生运动、文明行为促进等活动,推动《条例》贯彻实施取得实效。同时,市文明办还发出倡议书,号召广大市民践行文明条例,争做文明市民。

  南阳市文明办将适时派出督查组,把《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列入对各级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校园的检查考评内容。


编辑:徐冬梅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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