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配发栏目)我市贯彻落实《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专项活动启动 提升文明素养 添彩城市文明
作者:  张曦

我市贯彻落实《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专项活动启动

提升文明素养 添彩城市文明

 

本报讯(记者张曦)111日,贯彻落实《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专项活动在我市正式启动。我市将通过广泛学习、宣传教育、规范管理等,推动《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进一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

据了解,《条例》共五章五十三条,主要规定了政府部门、相关单位、公民等主体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的责任,对公共秩序、市容环境卫生、交通出行、社区、乡村、校园、家庭、生态环境、经营、旅游、网络、绿色健康生活、社会互助等方面进行了文明规范和促进保障,同时明确媒介监督以及单位和个人对不文明行为劝阻、投诉、举报的权利,并对有关不文明行为设置了处罚条款。《条例》已由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731日审议通过,于202111日实施。

在本次专项活动中,我市各单位将广泛运用电子屏、宣传栏、内网、办公系统等载体,广泛宣传《条例》,不断提高知晓率。党员干部、道德模范要争做贯彻执行《条例》的表率,做到带头遵守、带头践行。各单位要把学习贯彻《条例》纳入单位文明创建工作,强化文明行为日常管理,实现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制度化、常态化。在中心城区,宛城区、卧龙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要与公安、城管、卫健、文广旅等职能部门联合开展文明交通、文明旅游、爱国卫生运动、文明行为促进等活动,推动《条例》贯彻实施取得实效。同时,市文明办还发出倡议书,号召广大市民践行文明条例,争做文明市民。

市文明办将适时派出督查组,把《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列入对各级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检查考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