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阳网讯 (通讯员李亚瑾)日前,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在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店乡新店村党群服务中心开展巡回审判活动,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邻里之间因道路引发的排除妨害纠纷。
原告李某与被告朱某是前后邻居,两家于2016年达成协议,李某南墙50厘米内的道路由李某家使用,朱某北墙50厘米内的道路由朱某家使用。因朱某修建散水多占用25厘米道路,且散水高于地面,造成雨天道路积水严重,泥泞的道路影响了李某及周围3户邻居出行。多年来,原告、被告为此多次发生争执,邻里关系降至冰点。今年7月,李某将朱某诉至法院,请求被告排除妨碍并拆除高于地面的障碍物。
庭审中,法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双方当事人详细解释了道路使用的权利和义务,并从邻里和睦、互帮互助的角度出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说双方各让一步。最终,经过不懈努力,原告、被告、相邻村民及村委会达成和解,各方同意就道路修复、费用负担等问题进行私下协商,原告当庭撤诉。原、被告两家关系得以缓和的同时,一定程度上也有利于化解朱某与其他邻居之间的潜在矛盾。
编辑:贾红英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上一篇:多方联动 助力纠纷源头化解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