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拒绝退定金 法官耐心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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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召:拒绝退定金 法官耐心解纠纷
作者:  张振丽

  南阳网讯 (通讯员张振丽)近日,南召县人民法院速裁庭化解了一起定金合同纠纷案件,通过调解,被告当场一次性履行给付义务,原告撤回起诉。

  

  原告张某与被告王某就驾校使用车辆达成车辆买卖协议,原告通过微信向被告支付了2000元购车定金。被告收取定金后未按约定时间送车,因原告急需用车,在别处提车。后被告拒不退还原告定金,双方发生矛盾。

  

  案件受理后,为尽快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法官与县交通运输局相关人员沟通后,一起约见了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县交通运输局人员利用交通管理部门的职能管理优势及相关专业知识,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耐心劝解,引导双方换位理解,减小矛盾,弱化争议。随后,在法官和县交通运输局人员的倾情调解下,被告表达了歉意,同意归还原告定金2000元并当场支付,原告撤诉。


编辑:贾红英    校审:贾红英    责任编辑:张中科    监审:黄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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